100多平方米的房子空了半年多,每月几千元房租白白扔到“水”里——郭建刚从最初的心急火燎,到现在的无可奈何。这个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街道社区的三居室,本来是郭建刚千挑万选,准备用来办社区托老所的。不料,“如意算盘”打到一半就卡壳了。
郭建刚是北京人。一次他从报纸上看到,进入老龄社会的北京对养老机构需求很大,资源却严重不足。这是不是个发展事业的好机会呢?
有心的郭建刚接连跑了好几家养老院。城区养老院床位供不应求,托关系都进不去;郊县养老院冷冷清清,入住率不高。住养老院的,多是有点经济实力的老人,他们大多不愿离开原来的生活环境。
“能在家附近养老就好了!”老人们的话,启发了郭建刚——在社区租个房,放10张左右床位,成本不高,好操作。有了这种小型的“社区托老所”,社区里有需要的老人就不用住到养老院了。想回家的时候回家看看,平时呢,就在托老所里打牌聊天,周围都是熟人。
说干就干。今年初,几经考察,郭建刚最后选定了大红门街道的一个社区。“我租的这套房刚好安置7张床,一个院长,一个厨师,两个护理员就行。”郭建刚扳着指头给我们算账,“人我都请好了,街道也非常支持。”
到丰台区民政局办手续时才发现,资格根本审批不下来。2001年开始实施的《北京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规定,有符合规定的固定场所和设施兴办养老院的,其床位不得少于30张,收养的老年人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少于5平方米。
“以我目前的实力,30张床位投入太大,更重要的是不符合实际,社区用不了这么大的养老院。”几番奔波,无功而返。郭建刚很无奈:“没有民政局的审批,就享受不到相关优待。做福利事业回报率本来就不高,走完全商业化的路子,老人的经济负担又会提高,小型社区养老很难走下去。”
亲自接待郭建刚的丰台区民政局副局长许伟很同情他的遭遇。许伟说,当时规定30张床位的限制,很大原因在于,低于30张床位的话养老院很难赢利。“但现在看来,这个高门槛限制了社会力量涉足养老事业,对社会办养老的积极性是个打击。”
许伟也非常看好社区养老模式,“虽然目前政策还没有松动,但这个问题我们已经开始讨论。今后的发展方向应该是,"进入门槛降低、服务标准提高",毕竟政府的补贴服务只能覆盖很小一部分,更多养老要靠社会力量。”
许伟的话让郭建刚犹抱希望,郭建刚还建议,开发商在规划之初就应考虑社区养老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