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首次将“低保边缘户”纳入供暖补贴范畴
本报讯(记者顾威)家住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华山路的律起时老人今冬特别高兴,因为,辽宁省第一年对“低保边缘户”进行采暖补贴他就赶上了。免了792元采暖费,这对他家来说不是小事。
律起时家有5口人,人均收入虽然超过了“低保户”人均260元以下的规定,可老伴儿没工作,儿媳妇没工作,儿子下岗。虽然去打工,可收入很不稳定,因此,家里生活很困难,每年缴纳1619.2元的采暖费他都犯愁。“如今好了,政府有政策了。”
据悉,“低保边缘户”受益是因为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城市低保边缘户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而这一《通知》来源于辽宁省工会组织3年来坚持救助这一特殊困难群体及不断为其呼吁的结果。
2005年,辽宁省总工会在开展职工最低生活保障状况调查中发现,有一部分没有被纳入低保救助的家庭,因为家有重病患者、上学子女、租房等,实际生活甚至比低保户还困难。调查表明,全省“低保边缘户”大约24.5万户,涉及46.8万人。也就是从这年起,辽宁省工会组织将“低保边缘户”作为救助的重点对象。
工会组织救助“低保边缘户”的工作及他们的不断呼吁,引起政府高度重视,今年8月,省政府专门发文,决定将“低保边缘户”的疾病医疗、子女就学和冬季供暖纳入政府救助系列。
今年,全省各级政府把供暖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民心工程,积极筹措供暖专项资金,其中,省政府下拨了1.72亿元,各市筹集了3.6亿元,用以解决困难群众过冬问题,其中包括“低保边缘户”。
按规定,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的补贴比例为:当年12月31日前,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低保户和正享受“低保边缘户”政策的家庭,在其住房控制面积标准内分别按100%和60%补贴。其控制面积定为60平方米,低于60平方米的按其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给予补贴,超出60平方米的部分不予补贴。律起时家73.6平方米,按政策,应补贴60平方米采暖费的60%,计792元。
哈尔滨市提高困难群体热费补贴比例
本报讯(记者郭强)记者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供热办获悉,哈市2007年至2008年供热期困难群体热费补贴开始审核认定,今年哈尔滨市困难群体热费补贴范围有所扩大,补贴比例有所提高。审核中,各类保障对象只需将相关证件提供给供热单位即可,供热保障对象必须是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发放热费补贴的房屋必须是保障对象所居住的非营业性居民住宅。
据介绍,今年哈尔滨市扩大了困难群体热费补贴范围,补贴对象由去年的9种合并为7种。其中,去年规定的“家庭成员中均无职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退休人员”合并扩大为“居住城市供热住房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市属国有福利企业盲人、重度残疾人”、“市属国有福利企业残疾职工”合并为“市属国有福利企业残疾职工”。在补贴比例上,去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退休人员”为财政补贴10%、单位承担90%,今年统一按照“居住城市供热住房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进行补贴,补贴比例为100%。去年“市属国有福利企业残疾职工”补贴比例为财政补贴45%、单位承担45%、个人承担10%,今年改为补贴100%。
哈尔滨市供热面积增加80万平方米
图为哈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人正在检查机组供热情况。从11月15日开始,该公司向市区居民供热。今年供热时间比去年提前5天,面积增加80万平方米。王承旺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