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曹静)交纳了42万元加盟费后,却没有得到货品或者退款。为迫使公司退还钱款,马某携带虚假爆炸装置扬言引爆自杀。记者昨天从丰台法院获悉,判处其拘役3个月。
去年8月,马某与北京某服饰公司签订了加盟合同,并交纳了42万元的加盟费。
但10月公司发来的第一批服装并不是双方事先约定的冬装,而是夏秋装,经过交涉未果。今年初,马某开始索要自己的加盟费,但仅要回十几万元。8月,马某来到该公司办公地点,用黄色烟花筒冒充雷管,扬言如果不退还加盟费就引爆自杀。
法院审理后认为,马某已构成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鉴于其有认罪悔罪表现,对其从轻处罚。RB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