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公司违约拒绝退款 老两口求助消协讨回9万元
新商报讯 近日,沙河口工商分局李家工商所接待了两位老人,投诉大连某房屋地产营销代理有限公司在房屋销售过程中违约行为,要求中介公司退回所有的定金和预付款。
据工商人员了解,10月23日,郑大爷全家在某小区售楼处找到了一套适合的房屋,售楼人员说自己是开发商委托的中介公司(事后证明他们不是),郑大爷定下了这套房子,并到中介公司签订了购房预定书,交纳了2万元定金,并在协议中规定,郑大爷在交房屋首付时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但在11月7日交纳首付时,中介公司表示当天签不了合同,说要多等几户把首付交了然后到国土局备案,再一起签订合同,郑大爷相信了工作人员的理由,交了7万元首付,并与该房屋中介公司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
11月14日中介公司通知郑大爷要签合同,但在中介报上楼号房号后,开发商却说,这套房子已经被建筑商定给了别人,无法签订合同。至11月15日该中介公司不与消费者签订合同又不给予退款,消费者只好投诉到沙区消协。
工商人员经调查,确认该中介公司的做法属违约行为并立即与该中介公司联系,中介公司向工商所提供了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但“房屋租售资质证明”无法提供,称其正在办理当中。显然该中介公司是无资质证销售房屋,经过三方协商,企业负责人同意了工商所的处理意见。17日上午10时,中介公司将所有的款项退给消费者。
王姝 李卫东 记者 韩顺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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