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一起嫌犯潜逃在外16年的命案在安徽省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将择期宣判。
杀妻案被告人赵贵宗,男,1946年1月16日生,小学文化,巢湖市居巢区烔炀镇唐咀村人。1991年12月20日下午,被告人赵贵宗与其妻孔凡翠(被害人)在该市草城街原军分区干休所废弃的水泵房内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被告人赵贵宗用拳头猛力击打孔凡翠的头部,致孔凡翠口鼻流血昏倒在床上。随后,赵贵宗用手扼住颈部,致孔凡翠停止呼吸。
为掩人耳目,赵贵宗将孔凡翠及其随身携带的物品投放水泵房内的一个涵洞内,将洞口盖上后逃离现场。赵贵宗犯案后,一直潜逃在外达16年之久。2007年8月30日,该市公安局居巢分局对其执行逮捕,2007年9月12日向该市居巢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中新社发 李远波 摄
(责任编辑:车东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