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新加坡11月27日电(记者张永兴)新加坡政府在解决家庭暴力问题上颇有建树。近年来,通过立法及政府与社区互动等措施,新加坡有效遏制了家庭暴力问题。
正如新加坡总理李显龙今年8月参加一个遏制家庭暴力服务中心开张仪式时所说的那样,家庭暴力是一个复杂和具高度敏感性的问题,要杜绝家庭暴力,必须采取一个多管齐下、系统和全面应对的策略,包括法律和社区支援。
为有效解决家庭暴力问题,新加坡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在新加坡,最早的一部《妇女宪章》诞生于1961年,为广大妇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此后,随着形势发展,新加坡政府于1997年通过《妇女宪章修正法令》,将家庭暴力问题首次正式写入宪章,对其定义与处罚规定做了明确阐述。
修正后的宪章规定,凡家庭成员对其他成员有蓄意伤害、蓄意或企图使他人产生可能受到伤害的恐惧、非法囚禁、骚扰他人等行为之一,就构成了家庭暴力。如丈夫对妻子施以拳脚,只要妻子提出控告,丈夫将被处以2000新元(1美元约合1.5新元)以下罚款或6个月以下监禁或二者兼施。如屡犯,被告将被处以5000新元以下罚款或12个月以下监禁或二者兼施。
1995年,新加坡还成立了家庭法庭,以更好地处理家庭矛盾,解决相关问题,并在必须情况下发出家庭特别保护令,禁止虐待妻子的丈夫进家门。
新加坡现在每年约发生2000起家庭暴力事件,夫妻间暴力仍占家庭暴力案的90%。
据新加坡近年进行的一项调查,也有越来越多的男性因家庭暴力向家庭和青少年司法中心申请个人保护令。其中,2004年该司法中心收到2522份保护令申请,其中450份来自男性,占18%,而在1998年这一比例仅占8%。男性申请保护的目的各异,包括防止妻子动粗,防止被兄弟姐妹等家人殴打。
随机选取的1918起个案中,大部分与配偶有关,其中一半夫妻婚龄超过10年。在保护令申请者中,华人占多数,其中37%年龄在30岁至39岁之间。
为配合政府相关措施,新加坡一些民间妇女组织积极行动起来,与政府或政府相关组织密切配合,将反对家庭暴力及保护妇女权益落到实处。
除官方妇女组织外,新加坡还有民间妇女组织参与到家庭暴力问题的解决当中。如新加坡反对家庭暴力协会的目标就是避免、减少家庭暴力事件,鼓励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直接服务。
成立于1985年的新加坡妇女行动与研究协会,是狮城最早一个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全方位帮助的民间机构。协会设有妇女求助热线、法律免费诊所及咨询等各种服务。该协会每年都要与其他妇女组织联手,选择一个与家庭暴力有关的主题,在电视、广播及报刊上大力宣传,或与公众对话,举办研讨会、展览、出书、印制小册子、宣传画,印制写有“停止家庭暴力”字样的短袖衫,成立预防家庭暴力先遣队。
现在,新加坡领导人每年都对协助家庭暴力受害者的社会工作者予以表彰。今年,新加坡总统纳丹就曾为两名表现杰出的社工颁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