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27日讯 记者李郁 因男友肖志军拒签手术单而难产死亡的李丽云之父李旭光日前抵京,他表示一定要将医院告上法庭,追究医院见死不救的责任。对此,医院方称会积极应诉,但希望“他们不要走这个弯路,报案侦查肖志军才是正确的”。
医院法律顾问胡文中解释说:“肖志军是个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他作为李丽云最密切的关系人签字拒绝手术,医院是没有权利强行进行手术的。我国的法律法规把治疗权赋予了病人或病人家属,而不是医疗单位。法律法规不是万能的,它只能照顾绝大多数人的利益。”
昨天,本版以《“拒签”事件是否击中了医疗法规软肋》为题对此事进行了深入报道,多位知名法学家在医院应否承担法律责任的问题上意见针锋相对,有人认为法律赋予了医院采取必要手术措施挽救濒临死亡患者的权利,医院没有运用,就应该承担责任,有人认为“医院在这一事件中没有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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