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WTO争端解决机构27日召开会议,通过了上诉机构成员的任命,来自中国、美国、日本和菲律宾的四名人员当选。中国律师张月姣成为其最高仲裁机构七名法官中的一员,2008年6月1日上任,任期四年。本月19日台湾代表因担心涉台案件的公平性,曾阻扰其被任命为上诉机构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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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月姣(资料图) |
张月姣正式当选WTO大法官 台湾不再阻挠
【新民网·独家报道】11月28日,来自商务部网站的消息称,27日,WTO争端解决机构(DSB)召开会议,通过了4位上诉法官的任命,来自中国、美国、日本和菲律宾的四名人员当选。中国当选人员为张月姣女士,中国政府对包括张月姣女士在内的四名人士当选WTO上诉机构成员表示祝贺。至此,备受关注的台湾阻挠张月姣任上诉机构法官风波尘埃落定。
据新民网了解,争端解决机构是WTO的常设上诉机构,会员间发生贸易争端时,它是最高仲裁者,共有7位上诉法官,其中4位空缺,已推选由美国、日本、菲律宾及中国籍4位法官出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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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世贸规定,对于法官人选提名,包括“台澎金马独立关税区”在内的世贸组织151个成员均拥有否决权。19日,台湾以“某些人员在处理涉台湾事务恐失公正”为由使四名上诉机构法官任命案及其他所有议程均遭搁置,各方旋即展开磋商,防止其正式动用否决权。
23日,有WTO官员向台湾呛声:台湾“正使得世贸组织功能瘫痪,并可能造成影响深远的危机。”随后,WTO总干事拉米、总理事会主席诺尔以及美国、欧盟、日本驻WTO高官先后表态,希望台湾能够让步,化解危机。
经磋商,台湾近日表示接受张月姣提名。27日,WTO正式宣布了对张月姣等四人的任命,任期为四年,从2008年6月1日开始。张亦成为中国第一位WTO大法官。
张月姣简历
张月姣,吉林省人,生于1944年10月,1968年获法国汉纳大学学士学位。1981至1982年赴美国乔治顿法学院、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1978年起,工作于中国国家进出口委员会、中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参与了起草中外合资企业法、经济特区条例等。
1984至1997年,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条约法律司外资处副处长、外贸处处长、副司长、司长。
参与起草中国的“民法通则”、“涉外经济合同法”、“公司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贸法”、“反倾销条例”、“反补贴条例”等法规;审批外商投资企业合同;还率中国代表团与外国谈判“投资保护协定”;担任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代表、中国复关谈判法律顾问;参加制定与完善“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1987至1999年,被选为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理事、国际发展法学院董事,参与制订“国际融资租赁公约”,“商事合同通则”等。担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人民大学,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法学院的兼职教授,汕头大学法学院教授。
1998至2004年,任亚洲开发银行助理法律总顾问、东亚地区局副局长,湄公区域局副局长,亚洲开发银行上诉委员会联合主席,亚洲开发银行欧洲局长等职,负责亚洲开发银行的法律与政策改革项目,贷款,筹资,地区合作,国际组织间的合作等。
2005年2月,担任西非开发银行董事。
2005年5月,加入君合律师事务所为执业律师和资深顾问。(新民网 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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