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月28日)上午,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0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1月24日举行。
1月23日下午召开预备会议。会议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上海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上海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及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听取和审议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选举上海市市长、副市长;选举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决定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等。
作者:
程贤淑 (来源:新闻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