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11月28日电 (记者江毅)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今年3月发生在四川南广高速公路上一起造成4人死亡的特大交通肇事逃逸案结案,货车驾驶员杨益洲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2007年3月25日1时30分许,在四川南广高速公路发生一起特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一辆货车与小车发生相撞事故,造成小车乘员(含驾驶人)4人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货车驾驶人杨益洲当场驾车逃逸现场。
四川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南广大队接到过路驾驶员报警后,迅速组织精干警力,连夜展开侦破。民警抵达现场时,一辆车牌为川X24707奇瑞轿车斜停于行车道与紧急停车道间,车上4人全部死亡,现场上只遗留下一只有明显撞击痕迹的大货车备用轮胎。
当夜,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成立专案组,并召开了案情分析会。民警先后在达州、大竹、邻水、华蓥等各个收费站入口提取了所有货运车辆的通行记录,并到省高速公路收费结算中心查询相关记录。同时,民警根据现场附粘在小轿车上的蓝色漆屑、小轿车变形尺寸和遗留现场的备胎型号,对有可能通过事故发生地的嫌疑货运汽车,全部上网查询其颜色、车型,并逐一进行比对,车车见面。功夫不负有心人,办案民警最终在遂宁市的射洪县发现川J31828号大货车有重大嫌疑。其后,通过车驾信息上的联系方式,民警屡次联系该车,却始终联系不上。
南广高速大队向各友邻交警大队发出了协查通报。高速公路交警支队的办案民警经过艰苦仔细的调查走访,先后排查嫌疑车辆7000余台,并辗转于川、渝、黔、桂四省份,行程上万公里,历时1个月。在射洪县交警大队和达渝高速二大队的大力支持下,终于在4月25日,当肇事犯罪嫌疑人杨益洲驾车通过达渝高速公路川渝站口时,被我高速公路交警当场截获。经审讯,货车驾驶员杨益洲对自己驾驶川J31828号大货车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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