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污水不达标排放 哈埠部分医疗机构面临最低两万处罚
东北网11月29日电 记者从哈尔滨市环保局获悉,哈尔滨市医疗机构含菌污水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黑龙江省红十字医院等9家医疗机构的污水处理设施已正式通过验收,实现了达标排放,每年可减少水中主要污染物COD排放228吨。
据环保部门介绍,经过近两年的治理,目前,哈尔滨市共有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省红十字医院、道外区太平人民医院、市红十字中心血站、省电力医院、省医院南岗分院、解放军第二一一医院、武警黄金第一总队医院、穆斯林医院等9家医疗机构正式通过验收,实现了污水达标排放。同时,市红十字中心医院等4家医院也已完成施工,现正进行设备调试;市第一医院等19家医院,已进入施工或工程招投标阶段。
据悉,哈尔滨市仍有省武警总医院、解放军空军第九六一六三医院、解放军第八六○○一医院等医疗机构因资金等问题,导致治污进展缓慢。环保部门表示,对逾期不能完成治理的,环保部门有权责令其缴纳2倍以上5倍以下超标准排污费,并可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或由人民政府责令关停。
据了解,医疗污水中含有大量的细菌、病毒等病原体,与工业废水相比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医疗污水超标排放或不经处理直接排放,不仅会严重污染水体和土壤环境,还会经食物链危害人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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