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涪陵高家村。14岁的兵兵一脸悲伤:11月20日,他的母亲刘正芬在该区石沱镇的渝怀铁路边行走时,被火车带起的大风刮倒,碰撞电杆身亡。铁路方未给予赔偿,但律师表示根据“民法通则”,铁路方面应该承担责任。
事发:行人刮得飞起来
刘正芬,今年34岁。昨天下午,兵兵回忆说,11月20日上午,妈妈和另外8名村民一起,坐火车到该区石合乡打工,为他挣学费。同行的村民梁明胜说,当天下午约5点,他们在石沱火车站下车,然后沿着铁轨,朝相邻的石合乡行走。在走近隧道约80米时,他们听到了火车的汽笛声。“我们随即闪到铁路边上。”梁明胜说,火车驶过,声响如雷,一股大风刮向他们,他被吹倒在地,身旁有人飞了起来。
后果:1人死亡1人重伤
村民赵伍说,当他抬起头来,发现9人全倒在地上。刘正芬躺在铁路边的电杆旁,头部流血,一动不动;吴德厚抽搐不止、头部也在流血。
赵伍等7人中,4人被擦伤,3人安然无恙。他们从地上爬起来,找到不远处的石沱火车站,向站里工作人员求助。
该站贺姓负责人昨天说,他们赶到现场时,刘正芬由于与电杆强烈撞击,已经死亡;吴德厚头部被路边石头撞出一个小洞、左手臂骨折。
贺称,他当即找来医生,为吴包扎,随后打车,送到涪陵中心医院。
处理:称死者违规不赔偿
兵兵再次见到妈妈时,妈妈已躺在殡仪馆里。11月21日,他的爸爸陈廷文找到渝怀铁路石沱火车站,要求赔偿。站方表示:被火车带起的大风刮倒,是行人自己的责任,拒绝赔偿。
昨天下午,该站贺姓负责人说,9人起初在铁轨上行走,火车驶来,他们才闪到路边,但几人闪躲不及,距火车太近,结果被风刮倒出事。
贺称,铁路上立有标示牌:严禁在铁路上行走。刘正芬违反规定,因此不会赔偿;铁路方出于人道主义,给刘的家人支付了1500元安葬费,对受伤的吴德厚进行医治。目前,吴还在医治中。
律师:铁路方应该赔偿
陈廷文说,为领取安葬费火化妻子,他已向铁路方签了字,承认妻子出事是她自己的责任。“字虽然签了,但我仍认为铁路方该赔。”陈廷文说。
君融律师事务所廖翠娟律师说,我国《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因此,铁路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释疑:大风为何刮倒人?
火车路过,带起的大风为何能刮倒行人?昨天,渝怀铁路石沱火车站贺姓负责人称,那列客车,当时以每小时110公里的速度行驶,穿过长达1800米的隧道。因此,火车带动强大的气流,形成了大风。贺还说,9人刚从铁轨上走下来,火车就擦身而过。火车带动的强大气流,便把他们吹倒在地。
记者 聂超 实习生 谢寅宗 刘萍 (来源:重庆商报)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