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公诉人员违法违纪逐年下降20%,上海、陕西等省区市未发生一起公诉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这是记者从正在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公诉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座谈会上获得的消息。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有关负责人说,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大力加强公诉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公诉队伍的纪律作风有了明显改进,公诉部门的执法形象得到了进一步提升,连续五年保持了公诉队伍违法违纪行为的下降趋势。
这位负责人透露,目前公诉部门违法违纪现象大多集中在执法办案环节,这与一些地方公诉部门不严格依法定程序办案、业务管理制度形同虚设有很大关系。为此这位负责人强调,公诉部门要加强对公诉业务的管理,确保正确认定事实、准确适用法律,使执法办案工作严格、规范、依法进行;要切实加强对执法办案重点环节的监督,坚持日常监督与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督相结合,定期不定期组织对起诉、不起诉、撤回起诉、无罪案件的复查与抽查,经常听取公安、法院和党委、人大、政协、政府部门、律师、当事人及本院其他业务部门对公诉部门、公诉干警执法工作的意见。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度,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及时堵塞程序上的漏洞,从制度和机制上减少执法办案的随意性,不给违法违纪以可乘之机。要进一步深化案件质量考核机制,切实加强执法绩效综合考评。要建立完善对公诉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对分散办案人员的管理和对公诉人员的社交管理。要进一步健全对公诉执法的经常性监督机制,严密执法监督网络,确保公诉人员严守办案纪律,真正做到公正执法。
座谈会上,与会的省区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有关负责人交流了公诉队伍建设经验,研讨了当前公诉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公诉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作者:林世钰)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