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配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经办机 |
北京严打楼市“潜规则”
竞报记者楚贵峰报道 房地产企业不得拒绝购房人选择公积金贷款;对于拒绝公积金贷款的开发商,市、区建委将先期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将暂停其项目的预售许可、网上签约,暂停该公司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延续或升级和新项目立项核准,并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予以公示。
昨天,市建委、市政府房改办公室、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颁布了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购房人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
调查62%楼盘不办公贷
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中心统计,近日,阳光上东、万象新天、茂华璟都会、新华联丽景珊瑚湾、顺驰领海等近百家楼盘和开发商因拒绝或不配合公积金贷款而被投诉。而北京中原地产对京城260余个在售楼盘调查后发现,62%的楼盘不接受公积金贷款。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中心主任何玉波称,随着商贷第二套住房贷款相关政策的出台,此类投诉由往日的每天十多起上升到近200起。
另有统计显示,从2003年起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逐年下降,由2003年的71.05%下降到2006年的64.21%。
黑幕拒绝只因“潜规则”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中心称,开发商拒绝购房人办理公积金贷款理由是“公积金贷款手续繁,时间长,放款慢”。
对此,金隅凤麟州开发商金隅嘉业房地产公司销售副总王新光说,“只要买房人抓紧时间,办理速度、放款时间和商贷没什么区别,一般15个工作日就能办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闻发言人李持缨也证实:“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只要材料齐全,7个工作日内就能放款。”
据分析,开发商说“不”主要是 “房地产行业内的潜规则在起作用”。据介绍,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银行对开发商不断收紧 “银根”,作为银行优良资产的商业住房按揭业务往往成了银行给开发商发放开发贷款的一个附带条件。有的商业银行为了多拿到住房按揭业务,往往暗中会给售楼员每笔几百元到上千元的“回扣”。
对策管住开发商提高效率
据市建委负责人介绍,《紧急通知》还要求,凡是在预售或现售商品房时允许购房人贷款支付房价款的,不得拒绝购房人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有房地产开发企业限制购房人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北京市、区县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要求开发商改正。同时,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手续、提高效率、增强服务意识也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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