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省富民生:合作医疗撑起农牧民“健康保护伞”
青海省妇幼保健院的医生随医疗巡诊车在湟中县鲁沙尔镇为农民进行卫生服务(11月9日摄)。近年来,青海省医疗卫生系统在城镇实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农村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并从本省的实际出发,打造“15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网络和农村卫生室建设与流动卫生服务车相结合的农牧民健康工程。
目前,全省城镇居民和农牧民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分别达到70%和95%以上,呈现出政府得民心、群众得实惠、全省卫生事业得发展的三赢局面。新华社记者袁满摄
新华网西宁11月30日电(记者叶超、顾玲)2005年11月,地处青藏高原的青海省已经在全省39个县、市全部推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至此,青海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农牧业县和农牧民群众新型合作医疗全面覆盖,比国务院确定的2008年在全国农村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提前了3年。2007年,青海省又安排专项资金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均年筹资额从30元提高到了54.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