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实录:近日,市民张女士致电沈阳市市民投诉中心寻求帮助。张女士原是某区房产局退休干部,1994年因公受伤,1995年转成公务员,现在想做伤残等级评定,但不知道应该找什么部门进行办理。
帮办实录:沈阳市市民投诉中心工作人员在帮办过程中获悉,人事部门只负责机关工勤人员及事业编人员的伤残等级鉴定。
而来自省民政厅的相关规定,民政部门一般只受理三种人办伤残鉴定,一是退役军人,但要求是服役期间受伤的;二是警察;三是受伤期间是公务员身份的。只有这三种人才可以由民政部门来进行伤残鉴定。因为张女士受伤期间不符合上述规定办理人员,暂不能享受国家有关待遇。
(王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