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朝丽)从12月1日起,全国实施新生产自行车刻制编码工作。石家庄市也将在流通环节实行购买自行车实名登记制。今后购买新自行车时,销售企业将负责填写《自行车销售(保修)登记单》,对购买者的相关个人信息及车辆编码等相关自行车信息予以登记。
《自行车销售(保修)登记单》为套开型一式三联,第一联由经销商留存,第二联由经销商报当地公安派出所存档备查,第三联由购车人留存作为保修和产权证明。每联中生产企业要加印专用章,经销商在登记后要加盖销售专用章。购车人要妥善保管登记单,自行车遗失被盗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据了解,此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的《生产企业自行车编码管理实施规则》中所称的自行车,指纳入非机动车管理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及汽油机助力自行车。12月1日起,企业新生产并出厂的自行车,每辆将只有一个编码,在全国范围内不允许有重复编码出现。每辆新自行车的编码采用的是15位全数字代码结构,共有4部分组成,从左到右依次是企业代码、车种代码、生产年份代码、生产流水号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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