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2月3日电 “前总统府秘书长”陈唐山特别费案,台北地院今日开庭审理,陈唐山答辩时表示“绝对不承认犯罪”。他说,会计人员从未告诉他特别费的性质,他也从未指示下属作违法的事。由于本案被告仅一人,庭讯顺利,四十分钟即结束,法院将择期于二个月后开庭。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陈唐山进出法庭时,都不愿接受媒体访问。他的律师庄柏林则代为表示,陈唐山没有犯意,也没有犯行,陈唐山认为特别费的性质,应该是“首长”的津贴,对于此一沿袭的制度,却被认定为犯罪,陈唐山认为“很荒唐”。
陈唐山在法庭上则指出,会计从未告诉他特别费的性质,且因公务繁忙,他不清楚幕僚如何处理,他不知道这样领用特别费是违法的,他并未指示下属做违法的事。
由于本案起诉后移审法院时,检方将部分卷证密封,导致检辩双方无法阅览完整的卷证,但法院已认定此部分不涉及机密,因此将开放检辩阅览。检辩在两个月内将阅览并提出证据清单,并准备攻防方法。法院将择期于二个月后开庭。
现任“国安会秘书长”陈唐山,被控于担任“外交部长”、“总统府秘书长”任内,涉嫌指示下属收集他人发票共计一百零六张,核销特别费三十六万余元。“最高检察署”特侦组日前以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及伪造文书等罪嫌,将陈唐山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