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全覆盖”应让保障性住房齐头并进
宁远
几易其稿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再次面临“修正”:原定9月底完成修订并印发全国执行的这项政策,出台日期已调整为“年内”。导致《办法》再次被“修正”的原因,是国务院希望实现经适房与双限商品房实现“无缝对接”。
经适房向中等收入者开放,显然是打造“全覆盖”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事实上,中等收入者在高房价下的压力同样巨大。此次《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再次“修正”,可以说是实实在在地把中等收入者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中来。这样的政策调整,可以看作是“全覆盖”住房保障体系的一次大胆试水。
我们曾经为住房的市场化改革付出了高房价、卖地财政等沉重代价,如今政府清晰地给出“保障为主”的住房政策走向,正是一种责任担当。但是,住房保障体系的完善是一个系统工程,经适房的政策调整必然对廉租房和双限商品房产生不小的影响。简言之,在投入住房保障体系资金、土地有限的情况下,扩大经适房的覆盖范围必然意味着经适房的供应量大大增加,也就很可能意味着廉租房和双限房的供应量减少,这也正是很多人担忧“经适房对中等收入者放开”会带来政策后遗症的原因。
要打消人们的疑虑,应当采取这样的措施:在扩大经适房覆盖范围的同时,继续确保廉租房和双限房的供应量。在这方面,相关部门应该拿出更多的行政智慧和勇气。一个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应该由廉租房、经适房、双限房构成合理的梯队。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地方政府的投入不力,无论是廉租房、经适房还是双限房,在建设和供应上都存在相当的阻滞,这也直接降低了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功能。
经适房要扩大覆盖面当然是个好事情,但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在目前保障性住房普遍供应不足的情况下,经适房政策调整不宜单兵突进。当然这并不是说,经适房的政策调整就应该裹足不前,从政策层面来看,构建“全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已经是大势所趋,但目前的问题是,如何保证住房保障体系中的三大品种能够齐头并进?在这方面,应该有强有力的政策(比如将住房保障与官员考核挂钩)督促地方政府加大廉租房和双限房的供应量。唯有当廉租房能够保障买不起经适房者的需求,双限又能够满足那些不愿住廉租房和经适房者的需求,经适房扩大保障范围才能有一个顺利实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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