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本报讯日前,记者从省农业厅获息,从12月31日至2008年6月底,我省将对农业污染源进行普查,凡在我省境内排放污染物的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单位均属于普查对象。
此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内容包括,种植业主要针对粮食作物(包括谷类、薯类和豆类)、经济作物(包括水果、花卉、油料、糖料以及棉、麻、茶、烟草、中药材等)和蔬菜作物(包括叶菜类、瓜果类、茄果类、根菜类、豆类、花菜类)的主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调查;畜禽养殖业以舍饲、半舍饲规模养殖为调查对象,针对猪、奶牛、肉牛和肉鸡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和污水开展调查;水产养殖业以池塘养殖、网箱养殖、围栏养殖、浅海养殖、滩涂养殖、工厂化养殖为调查对象,针对鱼、虾、贝、蟹规模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开展调查。
(赵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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