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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湖北省潜江市泽口工业开发区的金澳科技(湖北)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澳公司),2003至2005年在信心村、沙岭村、彭鲁村占地建设聚丙烯车间和炼油项目。金澳公司的小炼油项目严重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一年前就被湖北省有关部门叫停。
但是,潜江市政府置国家产业政策于不顾,极力为金澳公司项目保驾护航,直至主体工程完工。潜江市政府为金澳公司非法批地300多亩,金澳公司非法占地近200亩。
湖北潜江市泽口镇彭鲁村部分村民 金澳公司上马的年产120万吨炼油项目违背国家产业政策,在一年前被湖北省有关部门叫停。该项目占用的土地经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确认,一部分为企业非法占地,一部分为潜江市政府非法批准用地。潜江市对金澳公司和自身违规操作的查处避重就轻,以致这个违规项目到今年8月底主体施工基本完成后才停止建设。金澳公司目前处于停工整改状态,整改能否过关还是未知数。
违规:国家禁止也要上 金澳公司的前身是潜江石化厂,1998年被深圳星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整体收购改制,更名为金澳科技(湖北)化工有限公司,是外商独资企业。
2005年7月,金澳公司年产120万吨炼油项目破土动工,潜江市政府非法批准其占用耕地362.67亩。据了解,自2001年起,国家禁止上500万吨以下的炼油项目,2005年以后,禁止上800万吨以下的炼油项目。金澳公司的120万吨炼油项目从建设之初就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006年底,国家环保总局发现金澳公司在未经环保审批的情况下建设小炼油项目。为此,湖北省政府在全省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曝光了金澳公司的违法行为,湖北省环保局向潜江市环保局下发了《关于潜江市金澳公司违规建设问题的督办通知》,可是金澳公司的建设步伐并未停止。
早在2003年,未经国土部门批准,金澳公司通过潜江市泽口开发区管委会征用彭鲁村、信心村土地199.98亩,用于新建聚丙烯和气体分馏装置项目。金澳公司是外资企业,聚丙烯是涉油项目,按国家政策规定,这个项目要由省发改委核准,而潜江市政府却以在市发改委备案取而代之。
查处:避重就轻未过关 2006年,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查处潜江市政府非法批地和金澳公司非法占地问题,要求潜江市政府收回非法批准的土地362.67亩,金澳公司拆除非法占用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53.61亩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没收占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内的146.37亩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非法占用的199.98亩土地,按每平方米2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罚款总额为266.65万元。然而,上述处罚决定并没有一一落实。潜江市政府没有收回非法批准的土地,也未没收和拆除金澳公司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而是以金澳公司接受罚款了结。在一位主管副市长接受行政警告处分后,这两宗地在2007年获得了湖北省国土厅的用地批复。
鉴于潜江市有关部门无视国家产业政策,违反项目管理程序,支持金澳公司违规建设炼油项目的错误及造成的严重后果,湖北省有关部门对潜江市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了严肃处理。按照湖北省有关部门指示,潜江市政府已责令金澳公司全面停止建设违规项目工程,潜江市发改委撤销了金澳公司违规项目的备案件,并收回备案证。
为减少地方和企业损失,潜江市政府正在指导金澳公司进行整改,争取尽可能利用现有设施,通过改造,使项目达到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湖北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要进一步督促潜江市和金澳公司做好整改工作。
教训:国家产业政策不是儿戏 金澳公司已投资近10亿元的工程停止建设,给地方和企业带来了不小的经济损失,整改能否过关,还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巨大的损失和风险,给潜江市政府上了深刻的一课。
潜江市发改委负责人说:“我们知道国家禁止小炼油项目的产业政策,但地方招商引资的心情太迫切了,没有想到国家产业政策执行得这么严。以往不少地方在对待国家产业政策上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做法,先干起来再说。现在看来,和国家产业政策叫板的做法要不得。”
湖北省一位领导针对潜江市和金澳公司违规建设的问题指出:“发展地方经济一定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潜江市应深刻汲取这一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