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焦作讯 因为俩人在互联网上吹嘘、谩骂,导致80多名年轻人在现实生活中集体群殴,结果致一人死亡、多人受伤。
12月3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主犯马强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21名被告分别被判处6个月到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网上对骂
今年3月4日,16岁的马强去网吧上网,他的网名是“爷”。马强进入焦作市某中学一个贴吧内,当他看到上面一些学生吹嘘自己在社会上“混”得如何了不起时,便心中不服,于是针对一个叫“梦幻”的人发了个帖子:“幻儿,你爷来看你了!我是××中学的神话!”
这一挑衅的语言立即引来“病毒”、“蛋”、“科”等人的谩骂和攻击。
之后的七八天时间内,只要双方在网络上一“照面”,就立即开始谩骂。随着矛盾的升级,双方最终约定3月12日见面分个高低,方式为“打架”。
挑战书刚下,马强就通过网络联系了几个“兄弟”,这些“兄弟”又联系了50多人。为了打赢这一架,马强又到焦作市和平街购买了洋镐把、铁锹把、砍刀等打架工具。对方的李刚、陈丰等人也没“闲着”,除了纠集30多人外,还准备了十几把砍刀。
乘十几辆出租车
根据事先约定,李刚等30多人准时到达焦作市某中学门口。马强等人考虑到自己人员多,会引起警方注意,就建议将打架地点改在位于市郊的焦作市森林公园。
之后,马强等50多人分乘12辆出租车浩浩荡荡赶赴打架地点。到达地方后,马强马上对手下人员进行分工:马强自己带领几个人在公园北边的丁字口处等待,其余人员隐藏在南门附近,伺机“诱敌深入”,准备搞个突然袭击。
与此同时,李刚带领自己的“兄弟”也分乘多辆出租车前往焦作市森林公园“会师”。他们的打架思路是:十几个人从森林公园北门进入,其余人员从森林公园东门进入,对马强等人进行包抄,来个“东西夹击”。
一名落单者被砍死
马强在北门丁字口处等待不多时,就看见3辆出租车开到了自己跟前。十几个手拿砍刀的年轻人一下车,就高喊“砍死他!砍死他”。
见对方人多、事情不妙,马强等人掉头就往南跑,王明不小心摔倒在地,被对方围在中间,一顿乱刀之后被砍得满脸是血,鼻子被砍破。
看到自己的“伙计”遭到毒打,马强迅即将躲藏在南门的“大部队”叫来解围。
李刚一伙看到几十个人气势汹汹地过来了,慌忙四处逃散。在逃跑中,陈丰摔倒在地,被马强一伙的20多人团团围住。棍棒、砍刀像雨点一样打在陈丰的头部和身上,陈丰浑身是血,不停地抽搐。李刚的另一伙人从东门进入,见马强一伙人多势众,便不战而逃,扭头逃离现场。
打完架后,马强等人抛下受重伤的陈丰扬长而去。陈丰后被送往医院急救,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20多人被判刑
9月3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了此案。
22名被告过堂受审。昨天,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主犯马强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主犯李刚在归案后有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的立功表现,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其余人员被分别判处6个月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绝大多数是未成年人
“这是我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十几年来,第一次遇到这么典型的案例,涉案人员年龄这么小,涉案人员这么多,仅仅是为了争个口头高低,就要纠集80多人大打出手,而且分工这么明确,打架方式那么清楚,手段如此残忍,太令人担忧了。”主审法官张国胜在案件宣判后,对记者感慨地说。
记者调查发现,在参加群殴的80多人中,年龄最大的23岁,最小的才16岁,绝大多数都是未成年人,在校生仅有几个,其他均是初中毕业后,在社会上四处游荡的闲散人员。“这些人虽然有着不同的家庭背景、成长经历,但是有一点是共同的:喜欢上网,不爱回家,缺乏管教。”张国胜说,是上网将这些年轻人紧紧联系在了一起。
模仿网络游戏酿苦果
一名被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觉得上学没意思,在家待着更没意思,就经常上网和伙计们一起寻开心。“上网主要是打游戏,刺激好玩。在虚拟的网络上想杀人就杀人,想打架就打架,没有约束,只分能力高低、水平如何。”这名被告说,就像平常在玩网络游戏一样,谁有什么麻烦,只要在网上说一声,大家一起帮他。
而另外一名被告则说,从答应打架到实地打架,自己彻头彻尾都被一种好玩的游戏感觉控制着,觉得“兴奋、刺激”,直到血案的发生,他才感觉到“现实生活不同于虚拟的网络游戏”。
面对悲剧的发生,一名被告的母亲也只能在审判大厅外不断地哭泣。
她哭着说:“自从俺孩儿迷上网络游戏以后,几乎天天泡在网吧里,像着了魔,谁的话都听不进。他还经常跟一些在网上认识的人瞎混。我和他爸吵他、打他,他根本听不进去,时间长了,心也累了,就不再管他,只要不惹事就行。没想到这回他捅了这么大一个娄子”。(文中人物,涉及未成年人的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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