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4日电 中国能源领域的基础性法律《能源法》(征求意见稿)近日正式对外公布,第二章专文论述“能源综合管理”问题。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表述,将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能源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能源管理工作。
意见稿表示,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实施国家能源战略,制定和实施能源规划、能源政策,对全国能源各行业进行管理,统筹负责能源领域的发展与改革工作,具体职责则由国务院规定。而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涉及公共利益和安全的重大能源决策时,应当听取有关行业协会、企业和社会公众的意见,以增强能源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