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云南的弥勒女政协委员遇刺一案,随着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雇凶行刺政协委员的幕后指挥王华芬,其罪行得以最终定性。省高院认定一审法院量刑畸轻,撤销了一审法院对王华芬作出的8年的量刑。并认定王华芬为发泄私愤雇凶伤人,主观恶性深,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省高院查明了原判认定的事实。审理认为:王华芬与他人交往密切,无端猜疑褚永琼从中作梗,便指使王超伤害褚永琼,王超又邀约了林楠、毛建军、杨海军共同将褚永琼刺成重伤、褚丽琼刺成轻伤;王华芬为泄私愤出钱雇请王超等人伤害褚永琼,系主犯,且教唆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其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依法应从重处罚。
王超、杨海军、林楠、毛建军为获取酬金持匕首将褚永琼刺成重伤、褚丽琼刺成轻伤,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王超、杨海军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依法惩处。王超,林楠、毛建军犯罪时不满18周岁,依法应从轻处罚。王华芬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抗诉机关认为对王华芬量刑轻的意见,本院予以采纳。
据此,法院撤销了红河中院判决书中对王华芬的量刑及民事赔偿部分,改判其有期徒刑10年,对于其他的人的定罪量刑,支持原判。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王华芬的赔偿金额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2万多元。
案情回放:政协委员被刺案一波三折 2006年8月5日下午5点左右,弥勒县第六届政协委员褚永琼和姐姐褚丽琼在弥勒县交通局门前,突遇4名手持器械的人行刺,褚永琼身重数十刀,其姐姐在阻止过程中也未能幸免,身中一刀。经法医鉴定,褚永琼受重伤,其姐褚丽琼受轻伤。
该案引起了云南省、红河州和弥勒县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警方经过周密部署,3天内抓获了5名犯罪嫌疑人。经查,王华芬是一名个体户,开过美发厅,在和丈夫离婚后,认识了一李姓的男子,双方发展为情人的关系。王华芬怀疑政协委员褚永琼与其情人李某关系甚密,于是密谋并策划了这出街头血案,当地警方认定该案系情杀。
今年4月3日,该案在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过两次开庭,红河中院5月21日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王华芬、王超、杨海军有期徒刑8年,判处林楠和毛建军有期徒刑3年。一审宣判后,受害人对判决存在较大异议,红河州检察院以“量刑畸轻”为由提出抗诉。
对话受害者:法院判决能帮我走出阴影 从案发到现在一年多的时间,受害人褚永琼是怎样度过的?她现在又是一种什么生活状态呢?昨天下午6点,在五华体育馆褚永琼的车里,记者与她进行了长达近一小时的对话交流。
都市时报:从案发到现在已经一年多的时间了,你是否对事件淡忘了一些呢?
褚永琼:没有,至今还没有从事件的阴影中走出来。晚上还经常做噩梦,抓着什么东西就不放,醒来时常是一身冷汗,所以从出院之后就一直跟家人住在一起。
都市时报:这件事情发生后,你的工作和生活较原来发生了哪些变化?
褚永琼:影响可以说是方方面面,首先是身体上的。当时整整住了3个月的院,算是死里逃生了,能活下来是个奇迹,现在身上到处是伤疤。因为当时伤到了胃、肺和肋骨,现在经常出现呼吸困难,包里一直也都随身携带着胃药。天阴下雨的时候,肋骨会很疼痛,现在还经常去医院做检查。事发后生活也变得一团糟,没有心情工作,有时候很绝望,空闲的时候要靠看碟来分散注意力,回过神来又开始莫名的忧伤。我在昆明的公司也无心打理,有些客户还对我的公司产生了怀疑,这些影响都是很严重的。
都市时报:这件事也给家人带来什么样的伤害?
褚永琼:躺在医院病床上不能动弹的时候,有一次看到窗外飞翔着一只鸟,自己心里想着要是能像这只鸟一样自由地飞翔能多好!在知道是自己的唐二嫂(王华芬)下的毒手时,简直生不如死。大学毕业之后,还想着回报家人,可是母亲因为我的事而病倒,在医院住了两个月的院,医生检查说是因受到过度刺激,连同被一起刺伤的姐姐,家人差不多都因为我而病倒,自己很愧对家人。
都市时报:你现在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状态?能从阴影里走出来吗?
褚永琼:我认为坏人应该得到应有的惩罚。自己很想从阴影里走出来,摆脱这段阴影毕竟还需要一段时间。有时候睡不着觉或半夜从梦中惊醒,就只好写写日记、写写博客,把许多的心情写出来。我随身带着纸和笔,随时记录着自己的心情,调整着自己的情绪。我希望社会和法律能还给我一个公道,这也是从阴影中走出来的一个途径。法院的判决不仅解救了我,更说明了中国是个法制社会。(肖永林) (来源:云网-都市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