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侦探小说第一人”劳伦斯•布洛克专访
为王家卫编剧,在上海寻找惊险故事
查看原文:www.bundpic.com
明年就将70岁的劳伦斯•布洛克是美国侦探小说大师,当代硬汉派侦探小说最杰出的代表。他曾三捧“爱伦坡奖”、四获“夏姆斯奖”、两夺“马耳他之鹰奖”,并于1994年获“爱伦坡终身大师奖”、2004年获“钻石匕首奖”。他的小说完全征服了自诩为侦探小说故乡的欧洲。
文/河西
2008年对劳伦斯•布洛克来说,将是有趣的一年。
“明年,我的新书《杀和跑》将会在美国出版。《甜蜜的食物》则会重印,那是我50年前写的作品。另外,王家卫根据我写的剧本《蓝莓之夜》拍成的电影,明年也将在全球上映。”
虽然明年似乎充满了魅力,但布洛克说话时,却总是皱着眉头,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这也许是因为他和读者一样,永远不知道自己接下来会做什么。“有时候,我想写一部小说,但命运总是和我开玩笑,我设定了计划表,预设了情节,但常常会‘误入’另一部小说的故事。”
布洛克永远让自己惊讶。他甚至没有料到自己会为王家卫这样一位反剧本主义者编剧,而且写的是一个与他的拿手好戏—杀人与推理—多少有些隔膜的爱情故事。
在布洛克的眼中,王家卫是个很有喜剧感的人,在片场异常认真。由于和王家卫合作《蓝莓之夜》的关系,布洛克来过中国两次。在他眼中,上海和纽约的区别不大,上海是一个超级国际大都会,五光十色,蕴藏着无限的故事。这让他对上海的印象深刻。也许,布洛克会把下一个杀人故事的背景放在香港或上海。
布洛克喜欢旅行,常常邀集一群朋友去旅游,“在欧洲旅游,我喜欢乘火车,那种感觉很棒”。迄今为止,布洛克已经到过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最让他记忆深刻的一次旅游是在1991年,“我和我的妻子从法国南部城市图卢兹出发,途经比利牛斯山脉,一直走到西班牙西北部的圣地亚哥•德•康帕斯泰拉。这次旅行花了我们几个月时间,我们完全和外界断绝了接触,也没有和任何人联系。这是一次不寻常的经验”。2008年,布洛克就要满70岁了,但依然很酷,看上去还是一副硬汉模样,留着小胡子,虽然有些泛白了,可总是剪得整整齐齐。布洛克继承了达希尔•哈米特和雷蒙德•钱德勒所开创的“硬汉派”侦探小说传统,文风犀利,推理干净,尽管他在谈到钱德勒时并没有显出多少崇敬之情。也许是为了和这些前辈区别开来,他还喜欢在自己的小说里加上一些情欲的调味料。
布洛克的纽约之城
“你说得没错,纽约对我来说,意义非同小可。”布洛克对笔者说。的确,他和他笔下四个系列的主人公都和纽约息息相关。1938年,布洛克出生于纽约边上的水牛城,纽约因此成了他书中那些杀人越货故事的舞台,他笔下的大盗、杀手和密探们见证了纽约最极致的繁华和罪恶。
《八百万种死法》是布洛克的代表作“马修•斯卡德系列”中最成功的一本,也是布洛克本人比较珍视的作品。八百万暗指纽约当时的人口总数。布洛克在书中似乎有强烈的冲动,要将纽约居民的生老病死一一道尽。书中的应召女郎金•达基嫩不幸成了布洛克的试验品,她想摆脱自己下贱的身份,却遭遇飞来横祸,被人砍得面目全非。对此,早已看破红尘的约瑟夫•德金警官轻描淡写地说:“妓女自杀,见怪不怪。”但一根筋的并且良心未泯的马修•斯卡德却一定要为达基嫩讨回公道。
“马修•斯卡德系列”被认为是布洛克最黑暗的作品,主人公马修•斯卡德是一个私人侦探,也是酒鬼。在纸醉金迷的纽约,有富豪、深夜酒吧、夜总会和娱乐场所。马修•斯卡德游走在这座腐烂的城市里,一边全力揪出案件背后那个罪大恶极的人,一边寻找自我。
然而什么才是纽约的真正嘴脸?马修并不知道,答案由约瑟夫对马修说出:“马修,你知道这城里有什么玩意儿吗?这个他妈的城市丛林臭烂污里有什么,你可知道?有八百万种死法。”有人说,纽约的灵魂和布洛克的灵魂是吻合的,对于这种说法,布洛克并不否认,他觉得,这座城市中蕴含着许多可能性。正如E.B.怀特所说:“纽约城混合着不受干扰的私密性和意外相遇的狂喜,相对于那些人口密集的社区,它成功地将每个人孤立起来(只要他想要这种生活的话,他就能如愿以偿),以隔绝外界每分每秒都在上演着的或狂暴或精彩的故事。”
可以说,布洛克在写作中倾注了最大热情的,就是“马修•斯卡德系列”。著名导演侯孝贤在读了该系列后曾说:“我阅读马修•斯卡德的过程,感觉就像小时候看武侠小说那样,非要一口气看完不可。”迄今为止,布洛克已经写了16部马修•斯卡德系列的书,几乎每一部都被公认为是杰作。如果硬要在其中挑出一本来代表他的最高水平,那就是《八百万种死法》。1983年,美国侦探小说最高奖“爱伦坡奖”也将年度最佳小说的荣誉授予这部作品。
那些主角们
在布洛克高产而漫长的写作生涯中,塑造了许多性格迥异的主角。他的第一套侦探系列(1966年出版)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伊凡•谭纳的退伍老兵。伊凡•谭纳在朝鲜战争中被一颗流弹击中,子弹留在他的脑袋里,此后他再也不能睡个安稳觉。然而,因为他拥有各项才能和特殊的人脉,使得他总是机密危险任务的不二人选。于是,他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和那些邦女郎般美丽的拍档一起从事超级秘密的间谍工作。他甚至被卷入革命之中,成为1960年代冷战中的一员。在伊凡•谭纳的身上,融合了詹姆斯•邦德的冒险和圆桌骑士的风范。
伊凡•谭纳这一形象广受欢迎,但布洛克本人根本没有参加过朝鲜战争,“当时我太年轻了”。
在系列作品的主角中,最合布洛克心意的人物是“夜贼系列”的主角伯尼•罗登巴尔,一位中年小偷兼纽约二手书店的老板,同时还是个宠物饲养员,有一个同性恋伙伴。布洛克在青年时代,也曾是个反叛人物,曾考虑过做一个像罗登巴尔这样的夜贼,但是这种想法转瞬即逝。
另一个广受欢迎的主角,是在布洛克的短篇小说中经常出现的名叫凯勒的职业杀手。没有人知道这个杀手长什么样。表面上,他是一个普通的美国公民,单身,住在纽约第一大道865号。花店老板有时会恭维他:“你戴花的样子挺有品位,或者该说挺神气?”他把杀人视作一份工作,杀人、领钱,这就是他所做的一切。
写作才是最重要的
布洛克在1958年开始创作他的第一部小说。“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写侦探小说,我从来没有刻意决定什么,似乎冥冥中早已注定了,我天生就是要写侦探小说的”。
布洛克是幸运的,他早年在俄亥俄州的安提俄克学院求学,然后在一家出版公司的邮件处理间工作,之后就开始创作侦探小说。他几乎没有遭遇过退稿,第一本小说刚刚写完就出版了,顺利得匪夷所思。从那以后,布洛克一口气写了30多本侦探小说。
一开始,劳伦斯•布洛克这个名字并不出名,布洛克总用很多笔名发表作品,比如,安德鲁•肖、谢尔登•洛德、吉尔•爱默生,这些笔名都因为那些诡谲多端、多少有些艳遇描写的作品而名声大噪。“我觉得有些名字只适合某些作品,但不适合所有作品。我有选择使用不同笔名的自由。”
布洛克读书的方式很奇怪。已经读过的书,他不会再读第二遍。35岁之前,他几乎把所有喜欢的作家的作品都看了一遍,“感谢上帝,我艰难地爬过了多少座高峰啊”!布洛克特别喜欢历史小说,然而,他认为大多数历史小说都差强人意。他喜欢托马斯•弗拉纳根的“爱尔兰三部曲”(《法国年》、《时间的房客》和《捕猎的终结》)以及斯蒂芬•哈里顿的《白杨之门》。作家中他最推崇的是约翰•奥哈拉和沃尔特•戴维斯。“我喜欢很多小说家,如果要罗列他们的名字,那大概会是一个很长的名单。”
在犯罪小说领域中,布洛克看得上眼的作家就没几个了,唐纳德•E.韦斯特莱克是个例外。唐纳德是布洛克多年的朋友,在布洛克看来,这么多年来,唐纳德没有写过一句废话。“他还很年轻,如果给他更多的时间,他会写出一部杰作。”这虽然听上去不算什么溢美之词,但对布洛克的同行来说,已是很高的评价了。
1994年,布洛克摘得爱伦坡终身大师奖的桂冠。他曾三捧美国侦探小说最高奖“爱伦坡奖”、四获“夏姆斯奖”(专门颁发给最佳私人侦探类型小说)、两夺日本“马耳他之鹰奖”等重要的国际侦探小说奖项,2004年又获得了英国侦探小说最高奖“钻石匕首奖”。但布洛克对这些奖项并不看重,“获奖虽然令人高兴,但在某种意义上,它们又不太重要。对我而言,写作才是最重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