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法草案面向社会征集意见
成品油价被暗示或不放开
本报记者肖世峰 实习生王逸鹤 长沙报道
历时两年起草的能源法(征求意见稿)12月4日面向社会各界征集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这份经历了一稿、二稿、三稿、四稿、讨论稿多个版本,几经修改,最终形成的征求意见稿,不仅透露国务院可能即将成立“能源部”,而且暗示在当前CPI高企的状况下,成品油价格将继续“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从3.92元一升到5.34元一升,93号汽油历经调整后涨幅接近25%。但成品油价格的连续调整却难遏席卷全国的供油短缺。究其根源,成品油市场与国际市场价格倒挂现象是根本原因。
如何遏制供油短缺蔓延,业内几乎一致的看法是加速成品油与国际市场接轨的进度,改革成品油定价体制。但昨日公布的能源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尽管用了1个章节14条法规来诠释“能源价格”,却暗示这一接轨将因成品油“关乎公共利益”而将继续“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草案第87条论及“价格形成机制”时说,“国家按照有利于反映能源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原则,建立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以市场调节为主导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第88条“市场调节价”又称:“具备市场竞争条件的能源产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但紧接着第89条“自然垄断环节及重要能源价格”指出,“自然垄断经营的能源输送管网的输送价格及关系公共利益的重要能源产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成品油是否属于“关系公共利益的重要能源产品”,10月31日成品油调价前夜国家发改委负责人曾作出毫不含糊的回答,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原所长、国家能源领导小组专家组成员周大地昨日接受电话采访时更是表示“当然!”
即便成品油未来考虑执行市场调节价,最快也要到2009年,因为能源法最早后年才能颁布生效。能源法起草专家组副组长叶荣泗说:“许多人包括我们参与立法的人都希望2008年就能出来,但实际情况是2009年能出来就很不错了。”
叶荣泗说,按照原定计划,要在今年年底前形成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审议。但是这个征求意见稿发送出去之后,特别是向社会公布之后,肯定会有很多意见。把这些不同的意见收集、反馈回来,再参照这些意见作修改。再由国务院报送到全国人大,如果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一般也要经过三读程序,每读之间至少要三个月。在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及时列入立法计划的情况下,最快也只能到后年。
能源法征求意见稿除了能源价格章节外,还包含总则、能源综合管理、能源战略与规划、能源开发与加工转换等,共15章140条。最为引人瞩目的是草案中“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的措辞,意味着一个新部委“能源部”呼之欲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