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指使九岁女运毒40次 独自到深圳与毒贩接头,其母被控疏忽照顾儿童罪、贩毒罪
本报讯 (特派香港记者 张国栋)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但香港一个“毒母”却打起自己亲身女儿的主意,她利用过关检查对儿童的疏忽,将其9岁的女儿变成运毒的工具,先后经罗湖口岸40次运送毒品过境与毒贩接头。
根据警方的法律文书,今年10月某日及11月29日,这名在香港做清洁工的50岁离婚女子龙某,与另一名54岁的男子凌某合伙贩毒,约定与凌某在深圳接头后,将毒品运回香港。为了不被海关查获,龙某竟选择自己9岁的亲生女儿作为运毒的“载体”,先后运送毒品40次。
据该名女童向警方反映,母亲收到凌某的电话后,就会指派她从香港屯门的家出发到深圳与凌某会面,每次会面后,她就会获得一份“礼物”,由她带回香港。有时候母亲陪同,但有时候她单独过境,有几次她表示一个人单独过境害怕,母亲仍让她从屯门的家中到深圳接送“礼物”。
今年11月29日,凌某于案发当晚7时许从罗湖口岸入境,当时该女童已在火车站等候。二人双双进入车厢后,警员目睹凌某付费于女童,凌某随后在上水火车站把涉案毒品从女童背包内拿走,在出口处被警员截查,检获共998粒“蓝精灵”及42克疑似四号海洛因。女童则在上水广场被捕,从其身上查获1400元赃款。
前日,凌某和龙某同在粉岭裁判法院受审,其中龙某被控疏忽照顾儿童罪、贩毒罪。目前该女童暂寄宿于保良局,有关当局正积极物色寄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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