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文明委发出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第十二届精神文明建设新人新事评选活动。
据悉,这次新人新事评选的范围和条件是:凡在2007年度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中产生一定影响的先进人物和重要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参评: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文明风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新时期镇江精神,在推进“全面达小康、建设新镇江”和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表率作用,作出突出贡献的;在建设诚信镇江,促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主题鲜明、形式新颖、效果显著的宣传文化活动;在文明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双拥模范城市等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和“百万市民学文明礼仪”教育实践活动中事迹突出的;弘扬社会新风,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事迹突出的;在救死扶伤、扶危济贫、助人为乐、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在积极维护社会治安、弘扬正气、见义勇为、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的;在关爱弱势群体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事迹感人的;在精神文明建设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
据了解,本次新人新事的评选采取社会广泛推荐、群众投票评选、评委会审定的办法进行。(陈志耕) (来源:人民网地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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