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昆明12月5日消息(记者陈鸿燕)云南省出台《关于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从即日起采取4项措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按照《意见》规定,中学应配专职心理教师;信息产业部门将创造条件,在校园、社区有组织地建设一批非营业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支持青少年活动中心、图书馆和科技馆推广使用能够实施有效监管的绿色上网软件,在运用互联网丰富未成年人文化生活的同时,积极引导、加强管理,杜绝网络的危害和消极影响;同时,优先把特困家庭未成年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范围,切实解决他们的基本生活问题。
对因家庭贫困没有加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未成年人,由当地政府代缴个人费用,确保他们享受基本的医疗保障;将在云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设立“云南省困难家庭未成年人救助专项经费”,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重点用于开展边疆民族地区困难家庭辍学失学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难家庭、城市下岗特困家庭和服刑人员家庭子女的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