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5日电 空军原副司令员何廷一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11月29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2岁。
何廷一是福建省长汀县人,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3年转入中国共产党。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他历任秘书、干事、汀州市职工会秘书长、共青团汀州市委书记、参谋等职,参加了中央革命根据地第五次反“围剿”斗争和二万五千里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他历任参谋、副科长、科长等职。解放战争时期,他历任热河军区热中军分区副司令员、副师长、军参谋长、处长等职,参加了收复赤峰、隆化、朝阳、北票、昌黎、辽沈、平津等战役战斗。新中国成立后,他历任空军司令部参谋处处长、空军第二副参谋长兼空军军事检察院检察长、空军副参谋长等职,参加了抗美援朝,为部队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作出了贡献。
何廷一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上被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七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他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曾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和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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