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龙巨澜方大丰)“今年秋季,我市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高校生占全部学生人数的46.5%。”11月30日,湖南长沙市教育局局长彭新在公布该市《高校和中职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时说,他们已确定了资助标准、基本条件以及审评过程,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记者了解到,今年秋季,长沙市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资助的高校学生分别为1135名和9240名,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的中职学生达49953名。根据新的管理办法,今后高校和中职学生获得资助的途径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等4个,其中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高校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中职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每年9月1日前,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将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下达的以上三项助学奖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到各高校。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助学金则按月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