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健)昨天,市高院对我国最大一起国际航空运输事故案做出判决,要求大连化建等被告公司赔偿马来西亚保险公司等4家境外保险公司6506万余美元。
原告马来西亚航空公司、马来西亚保险公司等共同起诉称,2000年2月,大连化建委托马航承运一批化工产品从北京空运至印度马德拉斯。
飞机抵达马来西亚吉隆坡机场中转时,机场工作人员发现货舱中弥漫着刺激性很强的白色烟雾,装卸机械也被腐蚀,飞机随即被隔离。直到次日,机场消防救援队才将大连化建委托运输的两个集装箱卸下,并发现货物中有两桶泄漏,泄漏物不是大连化建申报的“8-羟基喹啉”,而是强酸性腐蚀化学药品“草酰氯”,属于危险货物。经鉴定,运输飞机修理成本大大超过飞机全额保险金9500万美元的75%,飞机已无修理的价值。马航公司及其保险公司状告大连化建及货物代理人、鉴定人等6家单位,索赔各项损失6563万余美元。RJ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