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人民民主建设与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共生共荣的,加强党的领导和有效地实现人民民主具有内在的逻辑统一一性
人民民主:理解十七大政治改革新构想的主线
岭南大讲坛
徐俊忠
党的十七大报告有关政治建设的论述,提出了许多备受关注的新观点与新构想。
而贯穿于其中的主线则是“人民民主”的思想。
“人民民主”并非概念上的无谓重复
“人民民主”是一个具有浓重中国特色的概念。从民主作为一种政治理念来看,其本身的意义就是“人民的统治”,或者叫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西文中的DEMOCRACY (民主)一词,由DEMOS(人民)+CRACY(统治)所构成。从这一意义上看,似乎在“民主”前面冠以“人民”,属于多余之举。但是,如果从民主的演变史和“人民民主”这一概念提出的背景来看,问题就不能如此简单地理解。
作为一个政治范畴,民主的早期含义与现代含义是不同的。早期的民主,是作为一种讨论和处理公共事务的大会,主要存在于希腊的城邦国家。其基本的实现形式是直接民主。可以说,这种形式是比较地道的体现出“人民的统治”,和“权力归于人民”的。但是,近代以来,由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政治经济一体化也随着发展,出现了巨型的民族国家。直接民主已经不可能。代表制或称代议制就成为一种替代物,使民主在近代的西方国家开始复兴和实行。这种形式的优点是使民主不受国家幅员过于辽阔、人口过于巨大等因素的限制而实施。但同时它也使权力的所有者与权力的实际行使者二者分离。因此,民主在更多的时候,是被当作一种竞争统治权的政治游戏。虽然,这种竞争经常被冠以平等的竞争,但它始终逃脱不了精英政治和金钱政治的纠缠。因为在平等的竞争中,天平总是向着力量方面倾斜。这是近代以来西方民主政治发展的基本事实。
对于这种基本事实,具有不同政治主张的人会有不同的态度。但是一般都不会觉得它是一种理想的状态。有些思想家甚至认为这种状态有可能造成对民主的伤害。因此,在西方,不少思想家不断地提醒人们对于民主的省思。帕累托·莫斯卡和米歇尔斯认为,民主常常不过是寡头统治倾向的幌子,而代议制也无非只是保证了统治集团的轮换。约瑟夫·熊比特也认为,民主统治就是精英们通过选举获得统治权的竞争。也有人担忧:“精英统治集团很容易利用金钱、财产和权力来操纵代议机构为其服务。”这说明,如何使民主不致变成一种脱离其原有价值而仅仅提供竞争规则的政治竞技场,是民主政治实现形式发生变化以来提出的一个沉重的问题。从这一方面看,提出“人民民主”的概念,就不应被简单地当作没有实质性意义的同义反复。
“人民民主”这一概念,最初来自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革命。建国前夕,中国共产党开始着手与民主党派协商新中国的政制问题。李维汉同志受命主持的第一个政制性文件的名称就是“中国人民民主革命纲领”。这个文件指出:新中国“人民为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出自人民大众,属于人民大众”。“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各级政权的构成,不采取资产阶级民主的三权鼎立制,而采取人民民主的民主集中制。”后来,中国共产党提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概念。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具体地阐述了这一概念,并对其中的“人民民主”作了说明。他重申孙中山先生亲自领导的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的思想:“近世各国所谓民权制度,往往为资产阶级所专有,适变成压迫平民的工具。”新的民权制度应“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人所得而私也。”他强调人民民主制度,就是对人民实行民主的制度。谁是人民呢?他认为,在中国,在现阶段,人民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人民有言论集会结社等项自由权”。自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尽管人们的思想日益多元化,社会政治生态也与毛泽东时代大为不同,但是中国共产党不仅始终坚持使用“人民民主”这一概念,强调“我们党历来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而且在实践中,努力把人民民主建设不断地推向前进。显然,对于中国共产党人来说,高举“人民民主”的旗帜,既鲜明地体现权力来自于人民赋予的思想,也力求区别于西方资本主义的民主制度。其意义既在于防止民主被变成少数人所得而私的东西,甚至变成压迫平民的工具,更在于强调真正的民主应为人民所共有、共用与共享。这充分体现出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政治建设方面始终执着于民主的应有价值和浓郁的人民情节。
十七大高调宣示“人民民主”的本质与核心
基于对“人民民主”基本理念的继承和发展,十七大空前提升了“人民民主”对于整个政治建设的意义。报告以“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主题,去统领对于中国未来的政治建设的讨论,并提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的论断。这不仅显示出中国共产党致力于政治改革的决心,更宣示着它对于人民民主的坚定信念。
相应于对人民民主的高度重视,十七大报告高调地宣示“人民民主的本质与核心”。报告反复使用“人民当家作主”的表述,并且明确提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的概括。这对于防止民主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价值缺失危机,具有十分突出的针对性。本来,民主的基本意义就是“人民的统治”。但是,在民主的发展中,民主有一个从理念转化为一系列可操作的规则的过程。这本身就十分容易出现价值的缺失或者被遮蔽的问题。尤其从近代西方以来的民主实践来看,一个十分普遍的事实就是,民主被变成了精英们获得统治权的竞争,并伴随着金钱政治的纠缠。近年来,在国内进行基层民主选举的试点以及其他选举中,民主的基本价值被遗忘的问题也十分突出。一些地方的民主选举变成为一种脱离其应有价值的博弈行为,甚至变成一种有悖文明的恶斗。因此,要使民主真正成为为人民所共有、共用和共享的人民民主,防止其蜕变为少数精英的竞技场,甚至成为压迫平民的工具,就需要防止民主的工具主义,也需要有校正这种工具主义的价值尺度。这就是十七大的报告把“人民当家作主”概括为“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和核心”的突出意义之所在。根据这一概括,人民民主的建设,必须时刻自觉地紧扣“人民当家作主”这一核心价值,人民民主实现形式的选择,必须以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出发点,推进人民民主发展的节律与时序也必须以有利于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据。总之,离开“人民当家作主”这一本质和核心内容,“人民民主”就只能徒具虚名。
立足于“人民民主”的新构想
立足于建设人民民主的要求,十七大报告提出了许多重要构想。
(1)“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公正理念。”这是从我国的基本国情与我国人民民主建设的具体情况出发的。我国不乏具有民主意识和民主能力的社会成员。但是就整体而言,由于深厚而又浓重的封建专制主义传统等历史原因和全民族教育的相对落后,社会成员的公民意识与民主能力对于多数国民,尤其是人民中的最大构成部分——广大的工人与农民而言,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只要把民主理解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而不是少数精英的竞技场,就应该正视提升公民意识的问题。可以说,重视公民意识教育,是创造最广大人民群众投身于民主进程的前提性工作,因而是真正推进人民民主建设的内在要求。
(2)“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民代表。”这是对于现行人民代表选举中,存在着有悖于权利平等原则做法的自觉克服。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我国对于全国人民代表名额的分配,是以农村每一位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市每一位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进行的。这实际上克扣了农民作为国家主权的平等参与者的资格。十七大报告根据我国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建议逐步克服这种状况,应该属于全面体现公民作为国家主权平等参与者身份的积极之举,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前提。
(3)“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力。”这是推进人民民主建设的重要方略。我国是一个具有十三亿人口的大国。全面实现人民民主的方式,既需要采用以代表制为特征的间接民主的做法,也要有便于公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力的制度,由此构成我国人民民主实现的“复式制度结构”。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都积极地致力于对这种民主实现结构的建设。十七大报告更加突出地提升发展基层民主的意义,指出“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力,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显然,这里包含着是一种推进我国人民民主政治的时序设计。“人民当家作主”应该从与人民群众的直接利益相关的领域做起,让人民群众在这种民主建设中,切实感受到民主是事关切身利益的事情,这对于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的参与,切实培植人民群众的公民意识,发展民主能力,在全社会形成民主文化以及积累在更高层次上推进民主建设等等都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4)人民民主视域下公权力配置的新思路。公权力腐败是民主政治的大敌。建国以来,中国共产党一直都在不懈地探索消除权力腐败的有效方法。近年来,随着对世界政治文明的吸收,关于权力制约的理念也受到党内外的高度重视。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思想,突破了单纯的权力制约思想。显然,权力制约思想是基于恶的人性假设而作出的。这种假设有着历史的和现实的大量经验依据。但是,恶的人性假设毕竟不能被认为是一种必然的事情。共产党人以服务最广大人民群众为基本宗旨,这是恶的人性假设所无法提供说明的。因此,从更加积极的政治文化建设高度看,认识不能仅仅停留于接受基于恶的人性假设的权力配置理念上。同时,权力制约从来都是作为手段而存在的,权力配置的目的也不在于制约,而在于防止权力腐败。对于共产党人来说,其目的更在于“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因此,强调建立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不仅使权力结构理念更加健全,其价值取向更加明晰,而且力图体现一种崭新的更具有人文关怀与提升的政治文化。
(5)人民民主与党的领导的一致性。强调人民民主与党的领导的一致性是中国共产党的理论传统。近年来,在自由主义思潮的影响下,一些人提出了共产党的领导对于发展民主的合法性疑问。也有人向往多党竞争的政治局面。这都是忽视中国国情和忽视人民民主的根本价值的。在中国,真正地实现人民民主,从消极方面看,必须切实防止把民主变成少数人所得而私的东西,变成脱离其应有价值维度的权力竞争规则。要做到这一点,不仅需要全方位地推进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等领域的建设,更需要在制度设计上,自觉地体现和代表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尤其是广大的工人、农民以及其他在社会生活中处于底层的民众的利益。没有这些广大民众在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地位的实际提升,就不可能有人民民主的真正实现。从历史和现实的政治生态看,只有中国共产党才有可能真正实现这一点。尤其是在以市场为经济改革目标的条件下,市场机制本身将在产生出效率的同时,也产生出财富积累等方面的“马太效应”。没有强有力的以大众利益为基本取向的民生政策和政府的积极作用的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广大的工人农民阶层将会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人民民主也会由此而化为泡影或者发生蜕变。因此,党的十七大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并以更加明晰的语言,对于加强党的领导提出更加具体的要求。包括强调“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在发展基层民主方面,报告指出“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报告还特别提出,“统筹党委、政府和人大、政协机构设置,减少领导职数严格控制编制”的要求,这意味着未来中国的政治体制与行政管理体制将会更加突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格局。这也意味着,中国的人民民主建设与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共生共荣的,加强党的领导和有效地实现人民民主具有内在的逻辑统一性,只有加强党的领导,才能有效地实现人民民主。当然,如何使党永远保持其政治本色,杜绝背弃党的宗旨的腐败现象,在当前既是党需要面对的一个严峻挑战,也是确保人民民主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
作者系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