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口12月6日电(记者周慧敏)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近日与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订《关于促进海南供港水果蔬菜扩大出口的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海南检验检疫局负责对海南省供港水果果园和蔬菜种植基地的检验检疫注册登记或备案,实施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开展企业诚信评价工作,并将海南水果蔬菜产地突发的疫病疫情、农药使用等情况及时通报给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供港水果包装厂和蔬菜加工厂的检验检疫注册登记或备案,对被海南检验检疫局评定为良好企业的供港水果和蔬菜给予优惠和支持,简化检验检疫手续,加快通关放行。
双方一致同意就扩大海南供港果蔬加强联系合作。深圳局支持海南局辖区供港量大的果蔬品种在海南进行包装并直接供港。
据了解,深圳是内地农产品供港的唯一陆路通道。20多年来,海南每年都大量果蔬通过深圳口岸供应香港,其中芒果、香蕉、荔枝、槟榔、龙眼、青瓜、长豆角等在港澳市场享有良好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