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站选址 |
【新民网·独家报道】12月6日,国家环保总局在其官网就山东乳山核电项目作出四点“说明”,称目前为止,乳山核电项目并未向环保总局提出申请,环保总局也并没有受理该项目。6日下午,新民网向国家环保总局宣教司求证该消息,该部门确认“说明”确由总局发出,代表官方立场。
环保总局称:依照国家法规,乳山核电项目在正式建设前,应经过国家环保总局的审查批准。但目前为止,乳山核电项目并未向我局提出申请,我局并没有受理该项目。
环保总局最后还在“说明”中表示:热情欢迎相关人士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意见,真诚感谢各位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此番官方表态是否意味乳`山核电项目工程必须即时中断、重新评估?环保总局就此问题对新民网表示,目前尚无更多消息披露。
2007年11月1日,《大众日报》报道称,11月1日,山东乳山红石顶核电有限公司投资协议签字仪式在济南举行,标志着该项目的工程前期工作即将全面展开。
报道称,山东红石顶核电项目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建设。项目厂址位于乳山市,地质条件稳定,无灾害性天气,附近人口密度较低,离输电负荷中心近,有较好的淡水资源,海水取排水方便,是较为理想的核电厂址。一期工程建设两台百万级核电机组,2006年开始前期工程准备工作,“十一五”末具备开工条件,争取在“十二五”末投产发电。
据当地媒体报道,整个乳山核电项目总投资可能达600亿元。
据新民网了解,2007年5月29日,针对有群众反映“一是乳山核电拟选厂址与AAAA级旅游景区银滩距离太近;二是“120公里”的海岸线上几家电力公司同时在荣城、海阳和乳山三个厂址开展工作,过于密集”的质疑,国家环保总局曾在官网公示《关于乳山核电项目信访材料的复函》。
环保总局在复函中表示,乳山核电项目正处在前期计划、论证和准备阶段,尚未得到国家的核准。核电建设单位正在按照国家核电项目核准制度的要求准备相应的申请文件,目前尚未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核安全局提交任何申请和相关报告,因此现有情况下难于对具体技术问题发表结论性意见。(新民网 王洋 戴颖敏)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乳山核电项目的说明全文
一、依照国家法规,乳山核电项目在正式建设前,应经过国家环保总局的审查批准。但目前为止,乳山核电项目并未向我局提出申请,我局并没有受理该项目。
二、我国对核电项目有严格的审查制度。如果乳山项目向我局正式提出申请,我局会对该厂址是否适合建设核电厂进行科学严密的审查。
三、按照相关法律,乳山核电项目在立项前,业主应进行公众调查或公众听证。相关人士可通过公众参与充分发表意见。
四、热情欢迎相关人士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意见,真诚感谢各位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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