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苏稻香 通讯员/吴恂)记者从广东检验检疫局获悉,为做好国境口岸艾滋病的预防、控制工作,保障人体健康和口岸公共卫生,新的《口岸艾滋病防治管理办法》已于本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
《办法》规定,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入境人员,在入境时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由检验检疫机构确认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并对其进行健康咨询,同时通知其目的地的检验检疫机构及疾病预防控制部门。
在境外居住1年或以上的中国公民,入境时应当到检验检疫机构设立在口岸的艾滋病监测点进行健康检查或者领取艾滋病检测申请单,1个月内到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或县级以上的医院进行健康体检。申请出境1年以上的中国公民以及在国际通航的交通工具上工作的中国籍员工,应当持有检验检疫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含艾滋病检测结果的有效健康检查证明。申请来华居留的境外人员,应当到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凭有效健康检查证明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