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可英 通讯员/法任)珠海市中级法院前日对一宗曾轰动一时的特大劫杀案作出宣判,流窜4省、劫杀8人的两主犯李春和魏晓辉被珠海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电话线勒死摩的搭客仔
李春,1983年4月20日生。
山东省广饶县人,初中毕业,无业。2006年8月21日晚,李春在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客都酒店附近拦下搭客仔钟东林驾驶的摩的。他和同乡魏晓辉一人拉一端,把钟东林活活勒死,后抢走受害人的财物。
2006年8月29日中午,李春和魏晓辉来到韶关市。他们通过踩点,决定在韶关市仁化县董塘镇八矿附近抢劫出租车。晚上9点多,两人搭上了刘忠华的出租车,将其劫杀后把尸体留在路边,带着被害人的手机和现金100多元离开了韶关。
杀一家三口劫得340元
从2005年4月27日在山东老家作案开始,到2006年9月20日在珠海落网,李春和魏晓辉及其同伙,在山东、河南、安徽、广东的多个地方,用电话线、锤子或匕首等工具抢劫16起,杀死8人。
受害8人中还包括一家三口——河南省信阳市的李本刚和妻子陈华及2岁的儿子李思思。2006年9月1日凌晨,家住杨店道班附近的李本刚一家四口都已入睡。李春和魏晓辉在信阳市罗山抢劫一辆出租车未遂,在稻田里躲了半个小时后,翻墙进入李本刚家中。
一家四口唯一幸免的长子李明见父母被人用铁锤打头,弟弟被人掐脖子,吓得躺在床上不敢出声。
那天晚上,他们只在李本刚家中找到了130元现金和一部银白色手机,出门时又骑走两辆单车。手机后来在安徽以160元的价钱卖掉,加上卖单车的50元,那天晚上的所得总共340元。
死到临头仍玩世不恭
他们抢的多数是出租车或摩托车司机。李春在被问到为什么杀这么多人时说:“杀一个人是死,杀多了也是死,杀到后来就无所谓了。”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春和魏晓辉等人的判决书长达77页。在前天宣判时,坐在被告席上的李春和魏晓辉始终表现得满不在乎。在法官宣读二人的犯罪事实时,他们还交头接耳,不时露出不屑、轻蔑的表情。当法官宣布完判处二人死刑,询问他们是否清楚时,李春说:“听清楚了!”魏晓辉竟说:“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