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说法
做出处罚是“迫不得已”
12月5日13时,记者来到梅河煤矿,谈到矿大门外的交通秩序,也是一个挠头的问题,梅河煤矿党委工作部部长张志忠向记者介绍说,梅河煤矿大门位置比较特殊,正好处于一个丁字型路口,大门口正好冲着一条路口。
“在我们矿大院内,不光有公务车,还有消防队、救护队,肩负着扑救火灾等任务,如果井下发生事故,矿山救护队拉不出去,那问题就大了。”
张志忠告诉记者,梅河煤矿也曾向梅河口市政府等多个部门反映,有关部门也曾派交警治理过,但是司机和交警打“游击战”,“交警在,交通秩序良好,交警走,依然乱糟糟”,经过多次治理,见效不大。
梅河煤矿党委副书记李万军则表示,经过他了解,保卫科工作人员用门口的大喇叭喊了4次,让徐德贵马上开走,他不听,保卫科才处理他。
李书记承认:“出租车大门口停车、调头罚款,没有制定这样的文件。”但是,李书记认为,“我们门前这个牌子,也不是挂一天两天了,梅河的出租车都应该知道我们企业的规定。”
记者目击
煤矿保卫科上道“执法”
正当记者走出梅河煤矿大门时,记者正好目睹了梅河煤矿保卫科又一次执法过程。一辆吉E372××号出租车,在距离煤矿大门外10米远的地方,被两位身穿警用大衣工作人员拦住,警用大衣上没有警号、警衔、胸章等标志。其中一个男子与一位女子发生语言上冲突。
此时,从煤矿院内又跑出两位身穿便装的工作人员,“来,你把车开院里来,到办公室说。”遭到出租车司机的拒绝,“我凭啥和你进去,我凭啥跟你走啊?要不我报案了。”“你爱哪报就报。”一个身穿警用大衣的男子说。此时司机掏出手机开始拨号……
正当双方僵持不下之时,从院里跑出来一位身穿警用棉衣中年男子,一边挥手示意保卫科工作人员回来,一边四处张望,“快走!快走,有记者在采访!”
随后,吉E372××出租车司机王师傅向记者讲述刚刚发生的一幕:“10分钟前,我从这个路口调头,正好有一辆汽车停在前面,我就停车了。也没有压到矿上啥东西,也没有碰大门,这时煤矿大门里冲出两个人,猛拍后备箱,就像抢劫一样,一个人站我车前面,一个人奔我来了,抢我钥匙,我没有给他,后来乘客看不下去了,一个女乘客就与煤矿保卫科的人吵起来了。”
此时,出租车内一位乘客气愤地对记者说:“这是明摆着欺负人,前面大车不罚,就罚出租车,还要抢钥匙,和土匪一样。还要拿手铐。”
记者调查
企业保卫科无权执法
得知本报记者采访梅河煤矿保卫科对出租车进行处罚一事,昨天晚上,一位曾被处罚过的梅河口出租车司机李玉君师傅打进本报热线:“梅河煤矿立一个牌子,就能罚款。他们的牌子立了多久了?交警部门罚款,都上缴财政,他们一个企业罚款,最后钱又都去哪里了?”
记者电话咨询了梅河口市软环境治理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企业保卫科对出租车罚款,那是乱罚款。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企业不允许社会车辆在门口调头、停车,可以设立告示牌,因为什么原因不让调头、停车,你可以告知,但是不能进行处罚。”
他表示,企业内部管理规定不能对外,即使有正式收据也不行,企业保卫科根本就不是执法主体,根本就不能执法。
记者从通化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企业保卫科对企业大门等交通要道,维护秩序,是可以的,但是其没有执法权,不能进行处罚。
记者 陈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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