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基金有望赴港设分支 相关办法已征求意见 获QDII资格的可能先行 基金公司明年进军香港
基金公司明年将进军香港市场。近日,中国证监会就内地基金公司赴香港设立分支机构的相关办法向基金公司征求了意见,结果有望于近期公布。
据了解,该办法对赴港设分支机构的条件、申请设立的程序等作了原则性规定,已获QDII资格的基金公司有望率先赴港设分支机构。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第四阶段补充协议,符合条件的内地基金公司从2008年1月1日起将被允许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业内人士预计,上述办法有望在该日期之前出台。
香港证监会投资产品科总监蔡凤仪日前表示,香港证监会正在积极地做制度准备,以使内地基金公司可在港设立分支机构。目前,有意赴港的内地基金公司大多参照现行的香港证监会关于境外机构在港设立分支机构的相关规定准备材料,待中国证监会上述文件出台后,内地基金公司即可提出申请。届时,获QDII资格的基金公司将成为先行者。
在交银施罗德QDII业务资格获批后,具备此项资格的基金公司已增至11家。包括产品已经“出海”打拼的上投摩根、嘉实、华夏、南方,产品即将发行的工银瑞信,还有正在酝酿期的华宝兴业、海富通等。
今天上午,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分析师马永谙表示,考量一只股票的好坏除了基本面等数据外,还要顾及公司上市地的资金、政策等环境因素。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有利于基金公司更好地选股,为基民创造更大的收益。文/记者何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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