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养殖场场主擒获的雕鸮。 本报实习生 吴家翔 摄 |
雕鸮偷鸡“失手”被生擒
本报讯(记者王硕)以为找到天然捕食场,不料却误入天罗地网。5日凌晨,昌平区流村镇上店村特禽养殖场场主薛军恩,将偷鸡的雕鸮(xiao)捕获。昨天,在昌平林业局和北京猛禽救助中心工作人员的劝说下,薛军恩同意无偿将雕鸮交给猛禽中心。
薛军恩的养殖场位于上店村东,背靠流村镇南山生态林。养殖场有300多亩,散养着2600只鸡、100只雁和20只灰天鹅等禽类。薛军恩说,入秋以后,养殖场里的鸡经常在夜里“失踪”。
“我捉摸着是什么动物在偷吃,但也搞不清。”薛军恩说,此后的每天晚上,他将所有禽类赶进笼舍,但鸡照丢不误。半个月前的一天夜里,一只雁被薛军恩遗忘在房顶上。当天夜里,房顶上传来噼里啪啦的打斗声。薛军恩出来查看时,一个黑影从房上飞走,大雁则从房顶上摔下来,幸免于难。两天后,薛军恩在笼舍前拉起了宽2米多、长10多米的网子,实施诱捕。
5日凌晨3点20分,“哐”的一声,压在房檐上的网子掉了下来,一只大鸟在网里挣扎,越缠越紧。薛军恩壮着胆子将大鸟抱住。“我觉得是只雕。”薛军恩说,他之前在电视上见过。他把大鸟关进铁笼里,给流村镇林业站打了电话。
当晚,林业站的工作人员来到薛军恩家,认定这是一只雕鸮。工作人员打算接走雕鸮,但遭薛军恩拒绝。薛军恩认为,雕鸮几个月来偷吃了几十只鸡和雁,要求赔偿。林业工作人员拒绝了薛军恩的要求。6日,薛军恩找到北京猛禽救助中心,提出赔偿,同样被婉言拒绝。
昌平区林业局林政科陈志强说,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若为保护野生动物,造成财产损失的,可由当地政府予以补偿。“但补偿的前提是要保护野生动物。”陈志强说,薛军恩设网捉雕鸮的行为本身就不正确。最后,薛军恩被林业局和猛禽中心的工作人员说服,交出雕鸮。
昨天下午,“被捕”的雕鸮被带到猛禽中心。经检查,雕鸮的左腿和头部被撞伤,需接受治疗。北京猛禽救助中心工作人员孙文辉说,如果不是冬季林中食物紧缺,或是自身体质较弱,通常情况下,猛禽不会捕食家禽,希望居民不要私自捕捉,以免伤害它们。
链接:雕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猫头鹰中体积最大、最凶猛的一种。生活在深山中,以老鼠、野兔等小动物为食,有时捕食狐狸,所以民间也称其为“恨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