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梁柳新) 一抢劫团伙蹲点闹市银行门口,尾随从银行取款出来的储户,从背后对储户勒脖、砸头、洗劫,在光天化日之下竟将储户拍成“植物人”……2005年至2006年间,该团伙在广州市天河区繁华地段作案8起,共劫得67万元。
一名被拍成植物人的受害者获赔119万余元。
尾随取款人拍头劫巨款
法院查明,该抢劫团伙成员大部分是江西人,6名被告中年龄最小的26岁,最大的35岁,其中魏程、宋春峰、周立辉三人曾因抢劫罪被判过刑。
从2005年4月至2006年9月,该团伙先后在黄埔大道西、石牌西、天河东路、体育东路等繁华路段的银行附近蹲守,锁定作案目标后,一路尾随取款人,到了合适的地方几名大汉就一拥而上实施抢劫。
该抢劫团伙作案手段极其残忍,为达目的竟用砖头、铁锤等物猛砸被害人的头部,甚至踩踏被害人头部,致使其中两名受害人重伤,其中一人当场昏迷变成植物人,另一名受害人头部破裂、胸部骨折。
该伙匪徒采取上述方式先后作案8起,共抢得67万余元。他们次次得手,最少的一次都抢到4万元。
获赔才百万家属将上诉
2006年9月5日,魏程、宋春峰、周立辉伺机作案时被警方抓获。警方当场从宋春峰身上搜出砖头,从周立辉身上搜出手枪一支、子弹四发。随后,其他同案人陆续落网。
今年7月,该团伙6名成员被控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伤害罪,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该案审理期间,其中一名头部受重伤成植物人的受害者家属提出了高达1100万元的民事索赔。
广州中院一审认为,魏程6人的行为均构成抢劫罪,且手段恶劣,应予以重判,遂作出上述判决。而对1100万元的民事索赔,法院只支持了119万元,该名受害者家属认为判决过轻,将要上诉到省高院。
该受害人的代理律师表示:“罪犯以极其残忍的手段致使被害人受重伤,昏迷成植物人,虽然现在醒过来但只会说话,但完全丧失了自理和劳动能力,给其亲人带来严重的精神伤害。提出的一千万后续治疗费等费用,法院没认定,家属难以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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