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杜海)“景区不要作为商品抵押给公司,已经有景区吃了亏。”昨日上午,在重庆市风景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会上,副市长余远牧表示,部门和区县已经开始依法回收风景区经营权。
别再吃“门票权”的亏
风景名胜区是大自然和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自然史和文化史的天然博物馆。
余远牧说,像武隆以喀斯特地貌为主的景区成为世界自然遗产,此前就有公司出钱入主部分景区,现在名气大了,就坐享“门票权”。更有甚者,获得景区经营权后,也不开发,就坐收门票钱。
部分景区要依法收回
重庆共有6个国家级风景区和29个市级风景区,其中包括巫溪红池坝、渝北张关—白岩、涪陵小溪、万盛石林—黑山谷在内的一些风景区的管理机构,只是名义上,实际由企业控制。
余远牧表示,世界遗产不能交给私人,景区不要作为商品抵押给公司,合同一签就是30年、50年,甚至还有100年的,而景区自身却没有了“门票权”。
目前,武隆正在依法收回部分景区,其他区县政府也在依法收回部分景区。
景区不得多头执法
“以前有个风景区要修一个厕所,办手续时发现竟需要10多个部门盖章才能动工,结果3年都没有修成。”余远牧给参会的区县政府、风景区一百多个负责人讲了这样一个典故后说,这样的事情现在绝对不允许发生。
“大多景色秀美的风景区在森林附近,涉及林业、文化古迹、宗教等多个管理部门。”余远牧说,有些景区不仅有自己的风景管理委员会,还有林管所、文管所等多个部门执法。除特别规定外,风景名胜区内执法工作统一由风景名胜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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