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农村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追踪
经验展示
本报记者 李松 黄洁
2006年初,第一次走进北京市大兴区的北臧村镇,始建不久的“北臧村法律服务团”已经初得村民信赖。曾经频频爆发的大规模群体上访变成了积极的法律咨询和寻求法律帮助,疲于应付上访的政府得以脱身,投入到依法为村民办实事上来。
2007年末,再一次走进北臧村,问起法律服务团的业绩,当地村民却说,如今我们一般的法律问题都不用去镇里找法律服务团了。原来现在的大兴区,几乎村村都有了法律服务室,谁家出了问题,村里的人民调解员和律师就直接到家里来解决,村民连去镇里的那点路都不用跑了。运行一年下来,大兴的村民们都说:“法律服务室是我们农民的贴心帮手。”
基层法律需求催生送法到村 对于这种种变化,北京市大兴区司法局局长焦守强感受颇深。他告诉记者,当初的北臧村镇刚开始建立法律服务团时,聘请了两名资深律师、一名退休法官,还有3名司法助理员。由司法助理员负责平日里的接待,律师和法官则在每个周二对疑难问题进行集中解答,要是遇到重大复杂的法律问题,则由服务团成员集体研究解答。“开始我们认为,这样的人员配置应该能够满足解答村民法律问题的需要了。可谁知道,过了没多久,周边村民也都知道有了这个法律服务团,四面八方跑来咨询、反映问题、寻求帮助的人络绎不绝。特别是每到周二,法律服务团的办公室里就挤满了人,负责接待咨询的律师和法官都有点应接不暇了。”
村民的这种热情让大兴区司法局意识到,农村法律服务需求的空间还非常大,从村“两委”班子成员,到专职调解员和村民都强烈渴望能够知法、懂法和用好法。顺应着这样的需求和对法律的渴望,2006年4月25日,北京市第一家“村级法律服务室”又率先在大兴区北臧村镇的诸葛营村成立了。从那以后,诸葛营村里每天都能见到司法助理员和专职调解员的身影,每隔一段时间还有律师和法官到村里接待咨询。慢慢的,村级法律服务室已经在大兴的众多村里遍地开花。
综合门诊第一时间对症下药 焦守强告诉记者,大兴区的法律服务室是当地司法所依托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起来的,吸纳了专职人民调解员和专业法律工作者共同参与。平时司法助理员直接到村队现场办公,专职调解员负责值班,此外还有每月不少于两次的专业人员“出诊”。
“这就如同在村队开了一个法律服务"综合门诊",农村矛盾的"结点"在哪里?农民的法律需求有哪些?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是什么?法律服务室都能第一时间掌握,并第一时间"对症下药"。”焦守强说,“这种做法既方便了农村百姓,畅通了群众合理表达诉求的渠道,同时还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职能在农村的作用。”农村法律服务室建立起来之后,村民们都反映,法律宣传的内容更有针对性了,法律保障的措施更到位了,法律援助的办理也更及时了。
综合职能打造强大基层网络 为了最大限度的发挥村级法律服务室的服务功能,大兴区的法律服务室可谓个个集“百般武艺”于一身,除了一般的法律咨询、法律宣传外,还担负着开展人民调解,提供法律援助的任务,同时还要履行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等司法行政职能。具有这些综合职能的法律服务室,通过对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指导,使他们都成为了法制宣传员、信息员、调查员和“不走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服务建立起了强大的基层网络。
焦守强告诉记者,村级法律服务室成立一年多来,收效非常显著。除了村民享受到了免费的法律服务外,各个村的“两委”班子更是找到了专业的法律顾问,很多村子都和该村的法律服务室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还邀请司法助理员、律师列席村子“两委班子”和村民代表会议,参与村重大事务的决策。这一“找”一“送”的变化,既畅通了化解阶层矛盾纠纷的渠道,将矛盾预防的关口进一步前移,同时还帮助村级干部提高了依法办事的能力,促进了基层民主法制的建设。
据了解,2006年8月,北京市司法局全市推广了大兴区建立村级法律服务室的做法;2007年,在农村建立法律服务室被列入北京市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到年底前,在北京全市建立1500个法律农村和社区法律服务室。截至目前,1500个法律服务室的计划早已经提前超额完成,现在已经建成的法律服务室就已经达到247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