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石家庄市通过建立流动人口法制学校,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营造了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全市已建立了流动人口法制学校288所,上法制课2782次,使33万多人次的流动人口受到了法制教育,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制度规范,形式灵活。石家庄市司法局、普法办公室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法制教育的工作方案》,要求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流动人口法制学校。县、乡镇(办事处)建立了由法院、公安、司法、综治、普法共同负责的流动人口法制学校管理机制;乡镇(办事处)成立了法制学校,明确了校长、副校长;在师资力量上,由法院、司法局、司法所的人员和法律工作者、律师轮流授课。根据流动人口的特点,大多数采取定点办学和流动办学相结合的形式。定点办学,有的将校址设在了办事处(镇)的会议室,有的设在了流动人口较集中的社区、居委会,有的利用党校;流动办学,到流动人口集宿地、工地不定期讲课或赠送法律资料、法律明白纸,进行法律资料图片展、法制文艺演出等宣传教育活动。
突出重点,针对性强。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在农民工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加强法律服务。一是利用重大节日、纪念日开展大型宣传活动。二是组织法律援助团的专业律师就劳动法、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工会法等,对进城务工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维护稳定,收效明显。流动人口法制学校的建立,既使务工人员懂得依靠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和有效方法,又激发了流动人口主动学法、有事找法的积极性。辖区流动人口法律素质、法律意识的提高,对化解辖区不稳定因素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实践证明,加强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提高流动人口的法律素质,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可以有效防范和化解流动人口的矛盾纠纷,减少或避免刑事和治安案件的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