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从经费待遇编制入手破解公安三基建设难题
本报记者 徐伟
走李家、串赵家,巡逻、办案、下社区……河南省洛阳市湖北路派出所民警小张一大早就忙得不亦乐乎。
而在一年前,民警小张刚从洛阳市公安局“沉”到基层当片警时,眼前还是一片陌生与茫然。
舍弃轻松舒适的机关职位来当走街串巷的社区民警?离开窗明几净的机关大院下,到最忙最累的基层派出所?“沉”到基层的许多民警难免心里犯嘀咕。
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不但是巩固基层政权、筑牢执政根基的基础工程,同时也是惠及广大群众、维护人民利益的民生工程。如何保障民警怀着愉悦的心情“沉”到基层,并且带着十足的干劲做工作,洛阳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很是费了一番脑筋。
经费少是洛阳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遭遇的第一道坎儿。为了深化“三基”工程建设,切实发挥警务作用,洛阳市公安局在全市社区和农村警务室推行以民警驻勤制为主要内容的勤务运作模式,实现警务前移。“有室、有警、有活动”是洛阳市公安局对社区和农村警务室的基本要求。然而,“有室”必然牵扯到财政经费的投入。洛阳市委、市政府争取国家立项后拨付专项资金,争取有关政策下的国债扶持资金,争取纳入地方政府规划后的建设资金,争取社会广泛参与后的建设资金等,从多渠道给予公安机关经费保障。
两年来,洛阳市为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共争取2.42亿元资金,新建和整修派出所以及警务室44个,为派出所配备了汽车、电脑等办公设备,派出所硬件建设得到极大改善。
刚解决了公安“三基”工作中的硬件问题,“软件”问题又迎面而来。警力下沉,一沉到底,而基层的政治待遇、经济待遇和生活待遇远远低于机关,谁能保证民警不会“带着怨气”工作?
“领导岗位毕竟就那么几个,但我们可以逐步提高基层民警的待遇。”洛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中阳说,在职级待遇问题上采取工作业绩、个人基本条件同职级待遇双挂钩。
为此,洛阳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相关文件,明确规定:县级公安局长任期满一年、政委任期满两年,经考察合格的,明确为县级副职。派出所长任期满一年,教导员任期满两年明确为科级副职。在现有基础上增加公安机关非领导职务。在19个分县局中,两个区分局局长由同级党委政法委书记兼任,11个分县局局长明确为县级副职。
目前,洛阳市派出所长科级副职比例达到了总数的89.3%。吴中阳说,由于公安机关民警职级待遇的解决,让广大公安民警感到了政治上有前途,赶超先进有压力,干事创业有动力。
大量民警沉入基层后,一个新的瓶颈凸现出来:由于警务机制改革刚刚探索,机关仍然承担着一定量的事务性工作,机关开始有点“唱空城计”的味道。
洛阳市委、市政府一方面要求编办和公安局联合向省编委请示,积极争取编制,与此同时,市委、市政府大幅增加文职人员,从事非执法岗位工作。特别是从军转干部中招录文职人员,替换非执法、非警务岗位民警,提高有限警力使用效能,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警力不足的问题。
此外,洛阳市委、市政府还每年出资1000万元,为公安机关解决了1080个平安建设公益岗位,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农村和社区警务工作的积极性。
“洛阳市委、市政府通过多渠道筹集经费、多角度增加警力和多层次解决待遇,三招突破了公安"三基"工作的瓶颈,推动公安工作朝着又好又快的方向发展。”吴中阳表示。
据统计,今年以来,洛阳市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现行案件12236起,破案率同比上升26.7%,其中现行命案破案率达到93.62%,同比上升0.75个百分点。杀人、放火、爆炸、绑架等严重暴力案件同比分别下降23.1%、31.3%、18.2%、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