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晋城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钟家庄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一路巡查到当地望川楼社区,发现有人在违法修建住宅。他们立刻要求停工,并向农户讲起了土地管理相关法规和住宅建设的有关审批程序。半个多小时后,该农户最终答应,“不再施工,跟村里沟通后,先办手续”。
所长宁红利说,如果所里人员在其包片巡查的范围内出现了土地违法行为而未处理的话,必定会受到相应处分。这种看起来不近人情的巡查要求,只是晋城市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的一个方面。
制度建设第一位
为鼓励社会各界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的积极性,晋城市制定了有奖举报制度,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期间则将举报土地违法案件的奖金标准从50—100元,提高到每起奖励500—l000元。一经核实,立即兑现,有数十位农民获得奖励。
百日行动以来,晋城市开展了对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临时用地的规范和清理。市局主管市区范围内临时用地的审批、管理和监督工作,各县局凡有临时用地的,均要报市局备案。这些制度,环环相扣,紧密联系,从预防、发现、制止、查处等各个环节上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体系。
责任追究是“杀手锏”
去年12月,山西合聚集团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在项目未批复之前,就擅自在拟占用的土地上开工建设。负责该片巡查的国土所人员立即进行制止,但该公司一直拖到今年4月才彻底停工。泽州县国土局对包片负责人给予了行政警告处分。
落实制度,真正的“杀手锏”是责任追究。晋城市局建立并推行执法监察责任制。市、县、乡镇国土资源局(所)三级,每年都层层签订《执法监察责任书》,对包干区域实行动态巡查和严密监管,及时发现土地违法案件苗头,上报备案,按责任制完成情况给予奖励和惩处。2005年以来,全市国土系统内共对17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有3位国土资源所长被撤职,其他14人分别受到行政警告至行政记大过处分。
不近人情的责任追究办法,“逼”得大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去做,尤其对基层国土所来说,若想不被处分,就必须想尽办法使管辖的地面不出现违法问题,或者一出现就能得到有效制止和查处。
“一系列制度的落实,晋城市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已由以前的被动执法、穷于应付,转变成主动执法、有序执法,全市土地执法形势明显向好。”国土资源部检查组对晋城工作如是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