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郁层峦夹岸青,春溪流水去无声。”诗里描绘的是江西省婺源县,一个森林覆盖率高达82%,素有“中国最美的乡村”之称的生态大县。近年来,婺源县检察院为了守护这方美丽的水土,剑指涉林腐败案件,取得了丰硕的办案成果。
“我们主要用了三招:找准要害、快速反应和惩防结合。”接受记者采访时,该院检察长郑良军把办案“诀窍”简要作了归纳。今年1月至11月底,该院已立案查处涉林职务犯罪案件7件10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4件5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42万余元;渎职侵权案件3件5人,有罪判决率均为100%。所办案件从立案到移送审查起诉的平均时间为23天,最短的一起仅用了13天,没有出现一起办案安全事故。
今年上半年,针对林业系统乱罚款、私设“小金库”、监管不作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该院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摸底、排查,决定将办案重点和突破口放在问题较集中的基层林业工作站人员身上。今年3月,该院一名干警在朋友聚会时,听到有人说起该县赋春林业工作站站长金某“工作很吃香,手也伸得长”,他立即向检察长郑良军作了汇报,该院决定展开初查。他们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办案组,快侦快结,对全部讯问活动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仅用14天就查实了金某贪污2.4万余元、受贿8400元的犯罪事实。今年9月,金某被法院作了有罪判决。
去年8月至12月,婺源县农民胡某对三块山场进行了采伐,滥伐林木达1100余立方米。案件移送批准逮捕时,该院干警敏锐地“嗅”到背后的渎职犯罪“气息”:胡某滥伐林木时间长、数量大,林业工作人员明显有疏于履行监管职责的嫌疑。他们决定从外围突破,通过讯问胡某,获取了太白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王某、吴某在伐前未指定山场、伐中未临场检查、伐后未组织验收的证据,随后他们又马不停蹄地赶往案发现场,找到当地干部群众和采伐工人调查取证。最后,王某、吴某在铁的证据面前,不得不低头认罪。虽然渎职犯罪的证据收集相对较困难,但该院用了不到三周的时间就将此案侦结。今年9月,法院支持了该院的全部指控,认定王某、吴某构成玩忽职守罪,二人表示服判,均未上诉。
为了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婺源县检察院针对办案中暴露出的林业监管部门监管力度薄弱等问题,及时向该县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林业局全部予以采纳,并决定在该县林业系统中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清理林业工作站的“小金库”,对林业工作站管理人员实行轮岗,伐区由专人负责,一旦发现问题即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林业局还邀请该院干警,为全县100余名林业执法人员讲解了预防职务犯罪法律问题。
该院打击和预防林业系统职务犯罪的成果也引起了婺源县县委、县政府的高度关注。县委、县政府今年11月还专门发文,对林业工作站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加大监管力度,并确定由检察机关联合纪委、监察等部门每月抽取6起以上林业违法案件进行评审,发现有案不报、以罚代刑等情况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本报记者欧阳晶通讯员 肖连华 谌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