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 王坤 滕军伟 高风)记者从9日召开的国务院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新窑煤矿“12·5”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成立大会上了解到,“12·5”事故的抢险搜救工作已经全部结束,最后确认有105名矿工在此次事故中遇难。
12月5日23时15分,山西省洪洞县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新窑煤矿井下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据核查,事故发生时入井作业人员128人,其中升井38人、失踪90人;自救下井人员37人,其中升井22人、失踪15人。最后确定遇难人员为105人。另外,升井人员中受伤18人,其中重伤4人、轻伤14人。
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新窑煤矿“12·5”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国务院调查领导小组和事故调查组于9日9时成立。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担任事故调查组组长。
李毅中说,目前有关部门已经采取措施及时冻结了(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矿主账户、资产,封存了矿上有关资料台账。公安部门已控制了35名相关责任人,其中21人已被刑拘,移交司法机关8人,其中2人已批捕。对矿主和实际控制人已发出全国通缉令。
李毅中强调说,最高人民检察院参与事故调查,有利于查处失职渎职、违法乱纪等职务犯罪行为,维护人民的利益和法律的尊严。
进展
临汾市长公开检讨
晨报山西洪洞专电 昨日上午,洪洞“12.5”事故国务院调查组成立大会上,第二个议程便是临汾市长李天太公开作检讨。
“作为一市之长,我没有做好工作,辜负了党和人民的重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感到十分痛心和愧疚,难辞其咎。此时此刻,我心情沉重,压力巨大,深感愧对105名死难矿工,愧对105个破碎的家庭。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不幸遇难的矿工表示沉痛哀悼,向死难者家属致以深深的歉意,并愿意接受组织给予的任何处分。”
山西省代省长孟学农在大会上说,山西省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全省安全生产特别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庆晨报》供稿
特写
一个电话救了24位矿工
晨报山西洪洞专电 在这次不幸事件中,有一支由24名川渝矿工组成的井下矿工队在电话的帮助下上演悉数生还的“胜利大逃亡”。昨日,经过近5小时的山路奔波,记者找到了指挥该矿工队脱险的工头唐宜平。
唐宜平回忆起当时的情况还心有余悸,“大概是晚上11点过一点,我当时在屋子里突然听到一声巨响,出门一看,漫天黑烟。”唐宜平的第一个反应是,自己有24个兄弟当时在矿下工作——马上拨打直通井下的电话。唐宜平哪里想到,剩下的6个小时全凭这条电话线救了命。
当时,井下的带班人廖康振接了电话。爆炸发生时,强大气流把所有人的帽子在一瞬间都掀飞了。还好,这24人所处的施工段距离爆炸地点较远,带毒的烟气没有直接侵袭过来,给大家留下了宝贵的逃生时间。24名川渝矿工分散在长达1000多米的3个作业点上,井下带班的廖康振立刻集合了所有人,并让大家不要慌张。5分钟内,24人按照唐宜平的电话指示来到距离地面1100米、空气稍好些的第一回风巷道。
1个多小时后,第一回风巷道被毒烟逼近,24位被困员工头痛、呕吐,廖康振将这一情况用电话通报唐宜平,熟悉矿井结构的唐宜平要大家迅速转移到第二回风巷道。
不久毒烟再次逼近,唐宜平马上让矿工砸开一个矿眼,新鲜空气扑面而来,于是,24人挤在这个不足8平方米的通风处,大家轮流呼吸新鲜空气,每5分钟由廖康振派人到20米外的电话处和上面的唐宜平沟通情况,这样挺到救援时间。
由于矿方迟迟不上报事故,等不到救兵的唐宜平决定让手下的21名矿工组成临时救援队,在最下面的回风巷道(就在唐的住所门外)进行挖掘,终于砸穿了一个巷眼,将被困在井下的24人悉数救出。
苦苦等候6个小时的滋味无法想像,被困矿工之一董继佩说,很多身边的兄弟都哭出了声。
《重庆晨报》供稿
发布
事故矿井
暗藏五重黑幕
据新华社电(记者 王 坤 滕军伟)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在国务院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新窑煤矿“12·5”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成立会议上说,该矿虽然“六证”齐全,但是据初步了解到的情况分析,暴露出五大严重违法违规问题。
一是超层越界、非法盗采。该矿被批准开采2号煤层,但却在矿井设计时就把煤仓布置到9号煤层,将主斜井打到9号煤层,并通过井下打临时密闭制造假象,井上图纸和资料弄虚作假,恶意逃避安全监管监督。事故发生时,9号煤层共有10个包工队在10个掘进头出煤,而且初步查明在9号煤层违规使用非防爆三轮车多达54辆。
二是违规作业、以掘代采。该矿2号煤层为低瓦斯煤层。非法盗采的9号煤层未进行瓦斯鉴定及自燃倾向性鉴定;没有正规采煤工作面,完全是以掘代采;没有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井下矿工大多数没有配备自救器。
三是管理混乱、严重超员。该矿核定生产能力为21万吨/年,按照山西省煤炭管理部门规定,井下作业人员每班不得超过60人,但发生事故时,井下作业人员多达128人,严重超定员生产。该矿层层转包、以包代管,将井下生产承包给来自河北、重庆以及当地的4个包工队,而后又层层分包。事故发生后,在核查矿井人数时竟没有找到一份全矿的职工花名册。
四是盲目施救、蓄意迟报。事故发生后,矿方不仅不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事故,而且盲目组织37人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下井冒险抢救,致使其中15人遇难。在长达5个小时时间内不向地方政府报告,不仅贻误了抢救时机,而且扩大了事故死亡人数,造成严重的后果。
五是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疏于监督管理。事故发生前11月下旬,县里、市里和市煤炭监察执法大队曾先后三次对该矿井下进行检查,没有发现存在的重大隐患,使其蒙混过关,最后酿成大祸。反映出在资源管理、安全监管监察上存在着明显漏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