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言
潮白
山西省洪洞县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新窑煤矿“12·5”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抢险搜救工作已经全部结束,最后确认有105名矿工在此次事故中遇难。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在昨天上午的爆炸事故国务院调查组成立会上说:“12·5”事故是2006年以来全国发生一次死亡人数最多的特大事故,伤亡惨重,损失巨大,社会影响恶劣。
恶劣在哪里?我以为,在于这个公司虽然“六证”齐全,但之所以酿成如此惨祸,与以往的教训基本上如出一辙。李毅中局长根据初步了解到的情况分析,即指出了该矿五个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一是超层越界、非法盗采;二是违规作业、以掘代采;三是管理混乱、严重超员;四是盲目施救、蓄意迟报;五是打击非法行为不力、疏于监督管理”。对照以前出过事的煤矿,这五条谁能会感到些许陌生呢?每每看到李毅中局长出现在事故现场的时候,都不由得涌出一种心酸的感觉。国家机关有那么多局长,可能他是最辛苦的,各地恶性安全生产事故不断,他都要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还要不断地重复同样的话……
但比照前后出过事故的煤矿,“变化”依然还是有的。最大的莫过于以前的大抵都是无证或者证照不全;现在的呢?齐了,该办的证都办了。以前,在事故原因追查上往往格外强调证照这一点,不免使人产生错觉,好像一旦煤矿的证照齐全,就可以高枕无忧、万事大吉一样。事实无情地纠正了这种错觉。本来,煤矿的“六证”是生产资质的一个证明,但在我们国度,任何证照都有沦为形式的危险。大街小巷的“办证”广告早成了中国的一景,被戏之以“牛皮癣”,号称能够治本的“呼死你”之类,乘兴而来却无不败兴而归。可见假证在中国有多么旺盛的需求市场。其实,别说造假出来的假证了,就算真的“假证”,有本事的人照样可以“空手套白狼”。不久前,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针对本省的一次矿难就发出了质问:“煤矿出了事,上面一追问下来,结果都是煤矿手续齐全,是合法的。我要问大家的是,这合法的手续,它究竟合不合理?合不合天理?”
出事的煤矿从无证或证照不全,摇身一变为凡事都已验明证身,是一个不容小觑的变化。我有一个恶意的推测,那就是管理部门在借此悄悄地推卸自己的责任。你缺什么,我甚至可能主动给你补上,全都拿齐后,再出事就是你自己安全生产上的事,与我的管理毫无干系。总之,证照齐全决不意味着不合格的煤矿已经被消灭殆尽,没有容身之地了。如果我的恶意推测成立的话,今后“六证”齐全的煤矿出恶性事故,几乎不可避免,仅仅是时间问题、地点问题而已。因为此前我们针对矿难做的很多是形式文章,少有实质文章,李毅中局长说的“疏于监督管理”,实现之,基本上就有遥不可及的意味;否则,不至于所有矿难都可以寻到它的影踪了。
昨天上午,山西临汾市长李天太代表市政府向遇难的矿工表示沉痛哀悼,向死难者家属致以深深的歉意,并表示愿意接受组织给予的任何处分。这个姿态当然是可取的,但还有一个问题是:一次事故死亡了那么多人,上上下下那么多领导干部,难道没有哪位感到愧疚,主动引咎辞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