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欠贷三大原因
记者采访时,部分受访的助学贷款的在校大学生也对银行行为表示理解,认为违约学生没有诚信就应该受到监督。
一是信用意识薄弱。
为尽快拿钱,许多学生签协议时不看条款,误以为助学贷款就是助学金,是国家给的补贴不用还。根据国家规定,本科毕业后6年内还清贷款,然而部分欠贷研究生以为只要没毕业就可以不用还贷,事实上已进入还款期。
二是毕业生流动性大。
“来借款的学生很多连手机都没有,协议上留下的都是宿舍电话。”助贷协议上的联系方式往往不是有效联系方式,许多学生毕业后就失去联系,而银行不可能一个一个地上门催款,只能通过学校或寄函的方法催款。“许多学生并不是恶意欠款的,只要联系上了,一般都还是还”。
三是毕业后收入不高,一时无力偿还。
广东:高校可自行审核发放助学贷款
2007年,广东省教育厅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由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向全省114所高校的13万学子发放8亿元资金。
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一系列新举措首先是简化贷款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实行快捷、简便贷款方式。新措施加大了学校对助学贷款管理的权限,国家开发银行将银行的贷款审核、发放、贷后管理、催收等工作全部交给高校完成,这样,可以缩短学生申请、审核、审批贷款的时间,同时也解决银行的管理难度大、管理成本高的问题。
其次,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如学校贷款违约率低于风险补偿比例,剩余部分则全部返还奖励给高校,如学校贷款违约率高于风险补偿比例,则高出部分由高校、国家开发银行按比例负担;
再次加强风险防范。由于建立了激励机制,高校有了防范风险的责任和动力,增强了高校开展诚信教育、加强贷后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另外,对于严重违约的学生,学校首先可以在校园网上给予曝光。
各高校也出台一系列举措,与银行一起加强助学贷款的管理。
华南理工大学:目前该校与银行配合,通过建立短信催款平台等方法进行预防管理。该校这两年实行的”延期贷款”、银行“征信系统”以及建立“个人信用体系”,对学生非常有用,大大降低了违约率。
广州大学:从2002年开始就在省内高校率先建立学生提前还贷的奖励机制,即每个借贷的学生在毕业前还清助学贷款的,学校就按其贷款总额5%的比例给予奖励,由此鼓励学生一次性还款、提前还款。此外,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年在学生毕业前夕,会同银行召开当年贷款毕业生大会,让学生了解还款程序及注意事项,加强学生诚信教育。目前,该校还没收到银行给学校的恶意不还款学生名单。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目前全国正在建设贷款学生信用网络体系,该系统是将所有毕业获得贷款学生的个人资料输入全国网络体系,以备各地查阅。 目前,广东省教育厅已将2001级以来的毕业获贷学生的名单全部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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